长宁区财政局制定监督检查工作规程
12.05.2015 14:05
本文来源: 财政局
近期,长宁区财政局制定《上海市长宁区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规程》(简称《规程》)。该《规程》在《上海市财政检查工作规程》的基础上,增加三项内容。
一是明确日常监督要求。对预算单位财政政策、预算管理、会计核算、资产管理、非税收入和政府采购等方面进行日常监督,每季度制定检查记录表,并结合其他专项检查结果,形成专报上报局领导。
二是加强信息共享利用。明确要加强与区监察局、区审计局等部门沟通协作,对有关部门已经做出的能够满足财政履职需要的调查、检查、审计结论等资料加强利用。
三是促进监督结果利用。采取适当形式通报财政监督检查结果及其整改情况,并作为预算安排及考核重要参考依据,以监督检查结果促进财政管理不断完善。
本文来源: 财政局
12.05.2015 14:05
长宁区财政全力保障“封闭式管理”经费
战疫时刻,长宁区财政全力保障“封闭式管理”经费。财政局
助力街镇严布基层防控网——长宁区财政局在行动
社区是疫情防控的第一线,财政局
崇明区召开对接会,拉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序幕
为加快实现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