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区纺织服装行业工资增长听证、协商、表决、签约“四位一体”

31.05.2016  13:15

  5月18日下午,金山区纺织服装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听证会、集体协商会、三届三次职代会暨签约仪式在区会议中心隆重举行。本次听证、协商、表决、签约“四位一体”机制的核心内容是以本市2016年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和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为契机,就行业工资增长和工时工价定额指导标准进一步完善原“一份合同六项协议”。

  首先出席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听证会、集体协商会的有:市总工会劳动关系工作部副部长黄琦、区人社局副局长唐勇、区人社局办公室主任、工伤福利科科长徐邑、区纺织服装行业职工与企业方代表,区总工会副主席沈美娣主持会议。其中,听证会各由5人组成的职工与企业主要代表及双方首席代表1人,并安排了70个旁听席。

  会议上,企业首席代表介绍了工资增长等合同协议有关情况,职工首席代表对工资增长等合同协议发表了意见,在双方充分阐述各自依据和理由后进行了自由讨论,这又进一步提升了一线职工的参与度和协商过程的科学性。政府代表方面——区人社局有关职能部门则在会上宣讲了有关工资增长等合同协议政策法规的情况,希望劳资双方代表依据相关政策以及职工意愿和企业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工资增长方案。唐勇强调:当前我们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就必须构建一个更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因此,签订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确保集体合同规范运行和有效落实,有利于完善最低工资增长机制和企业职工的稳定性。市总工会劳动关系工作部副部长黄琦指出: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时期,工会工作要与时俱进,选准切入点,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服务全区乃至全市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她感受到了本次会议气氛和谐而融洽,感受到了企业与职工真诚合作的态度,对我区纺织服装行业职工群众、工会干部以及各级领导共同努力的成果表示衷心感谢。

  听证会紧接着是由工会与企业双方代表对本次提请职代会审议的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草案)进行集体协商。“先进行听证,再举行协商,听证与协商并举”显然能够使工资集体协商更加人性化、程序化和规范化,真正能够代表和表达职工真实的、合理的诉求和意愿,真正把工资集体协商转化为推动经济发展的力量。经双方友好协商,各位代表尽心尽责,使平等协商达到圆满结果。

  休会后,金山区纺织服装行业三届三次职代会暨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签约仪式隆重举行。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总工会主席朱喜林,副区长吴瑞弟,市纺织工会主席吴光玉,区工商联主席余蕾,市总工会劳动关系工作部副部长黄琦,区人社局副局长唐勇出席会议。区总工会副主席沈美娣主持会议。

  职代会审议通过了并由上海嘉乐股份有限公司高华林,区纺织行业工会主席李援朝作为双方首席代表举行了签约仪式。

  根据《上海市集体协商条例》有关规定和上级工会、区人社局、区工商联的工作要求,金纺工会在问卷调查、综合分析、多方初审基础上,按照2016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指导线和上海市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对原“一份合同六项协议”中的《上海市金山区纺织服装行业工资增长专项协议书》以及《上海市金山区纺织服装行业工时工价定额指导标准专项协议书》重新修订完善,形成了新一轮协商的《上海市金山区纺织服装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并得到了企业的广泛认同。据统计,发放征求意见稿132份,收回116份,企业行政和工会盖章确认单位116家,同意在区纺织服装行业中深入推行《上海市金山区纺织服装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由此,行业工会维权机制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市纺织工会主席吴光玉同志就进一步完善金山区纺织行业集体协商工作谈了三点意见:进一步创新行业工会组织体制,扩大覆盖面;进一步坚持行业工会工作特色,服务于职工;进一步发挥行业工会独特作用,提高凝聚力。副区长吴瑞弟同志就认真落实《上海市金山区纺织服装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谈了三点要求:提高认识,正确看待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凝心聚力,各方联动,合力推行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有效落实;强化依靠,共享成果,充分发挥调动工会组织和职工主人翁的积极作用。他同时希望区内其他行业以纺织服装行业为示范,探索自身行业建设的思路,探寻行业维权机制的路径,为促进“创业金山、宜居金山、和谐金山”建设、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区纺织服装行业的企业代表、工会干部代表、一线工人代表共56人出席了本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