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环保局推进汽修行业专项整治

01.09.2016  01:33

一是对纳入整治名单的18家汽修企业进行逐一检查,悉数掌握汽修企业在大气污染防治和危险废物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召开汽修行业专项整治工作会议,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间期限。

二是针对企业反映的困难和问题,主动协调危废处置单位,并提供第三方监测机构查询方法,为汽修企业处置危废和监测废气排放提供渠道。

三是加强宣传力度,以书面形式告知汽修企业在大气污染治理和危险废物管理方面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并对汽修企业的整改落实情况、废气达标以及危险废物备案情况开展检查。对逾期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汽修企业,将依据国家以及本市大气污染防治和固废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处罚。  (长宁区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