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建设交通委部分行政审批权下放

29.06.2015  13:58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根据市建设管理委下放权限相关文件精神以及区政府工作要求,自2015年5月起,青浦行政区域内,区发改委立项的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初步(总体)设计文件抗震设防审查(超限除外),权限正式下放至区,由区建设交通委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实施。

        该项审查工作权限原属市抗震办,就审批管理程序改革情况来看,原先的抗震设防审查是建设工程初步(总体)文件征询意见用时最长的一个环节,部分项目需建设单位到市区往返多次才能完成。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权限下放至我区,在本区立项的建设工程项目(超限除外)的抗震设防均由区进行,将提升行政审批的办事效率,缩短审批时间,优化审批流程,能真正为建设单位节约时间与精力。

        为方便业务办理,在区行政服务中心建交委窗口增设了抗震审查职能,配备了专业审查人员,建立健全审查制度,落实技术支撑和资金保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开展工作。5月初至今,已受理审查项目6个,审查完成3个,其中:2个产业项目,1个社会事业项目,另有3个项目正在审查程序中。3个审查办结项目均按规定程序和时限要求完成了审查工作,迎合了区建筑业行政审批改革的相关要求。下一阶段将继续探索工作机制,完善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