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建设交通委设计文件审查征询工作

07.07.2015  15:56

        近日,市建设管理委为落实《关于本市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管理流程、减少审批环节、提高行政效率和加强政府服务,制定了调整总体设计文件征询工作的通知,市设计文件审查中心及时制定了有关具体事项的通知。

        根据两个通知要求,建设单位在通过设计方案审批后,根据绿建、装配式等专业要求可以直接向规土、卫生、交通、交警、消防、抗震、水务、民防、绿化市容、气象等相关管理部门自行完成征询相关手续。

        青浦区建设交通委根据文件精神及上级相关布置,及时做好了相关精神的宣贯。目前除单体超2万以上的区立项的建设工程需要市下放至区实施,走原先的并联审批流程之外,其余区立项的总体设计文件征询阶段建设单位均可以走自行征询的环节,征询过程和结果告知区建设交通委即可,待告知结束后直接送审图公司进行审查,区建设交通委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对施工图审查备案阶段进行程序性审查。

        区建设交通委将加强业务指导和各环节时间节点的控制,以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的效率与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