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全面启动并取得积极成效

17.03.2015  18:12

2014年,三省一市全面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长三角区域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国家相关部委加强政策配套、资金支持和监督指导,区域大气治理和协作重点工作扎实推进。

一是重点治理任务有效实施 。上海、江苏、浙江燃煤电厂实现脱硫、脱硝、高效除尘治理全覆盖,安徽燃煤电厂脱硫、脱硝工程全面完成。完成20台燃煤电力机组超低排放技术改造示范,26台正在实施。三省一市积极推进禁燃区建设,共实施燃煤锅炉和炉窑清洁能源替代12649台,完成国家下达任务的127.8%。三省一市分别划定了黄标车限行范围,共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129.47万辆,完成国家下达任务的128.7%。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得到明显加强,区域火点数同比下降八成以上。

二是南京青奥会等重大国际赛会环境质量全力保障。 三省一市协商制定并部署落实区域协作保障工作方案,环保部加强协调和督查,区域内23个城市共同采取有力措施,强化执法监管、预测预报和联合会商,环境质量全面实现赛事承诺。三省一市还共同做好上海亚信峰会、浙江桐乡首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南京国家公祭日等重要活动的环境质量保障工作。

三是其他协作重点工作有序落实。 协商出台《长三角区域空气重污染应急联动工作方案》,基本统一预警启动条件和主要应急措施。启动区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体系建设,一期工程取得阶段性进展,并自12月28日起按日发布区域预测预报信息。搭建联合攻关平台,启动区域大气污染源解析和大气质量改善关键措施两项区域大气重点科研项目,开展了机动车、船等区域大气重点问题前瞻性研究。

四是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呈好转趋势。 2014年全年,长三角区域25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60微克/立方米,较2013年下降10.4%;PM10平均浓度为9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7%;SO2平均浓度为2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6.7%;NO2平均浓度为3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