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召开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推进会

18.11.2016  00:32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15〕47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沪府办发〔2016〕12号)及《关于开展2016年度上海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沪粮安考核办〔2016〕1号)精神,为全面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扎实做好2016年我区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11月16日由区经委主持召集区有关职能部门,召开全区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推进会议。区经委就开展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的背景、方法、步骤和结果运用以及如何做好2016年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进行了部署并提出要求:一是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有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部署,明确职责,指定专人,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二是要认真学习,熟练掌握各项指标任务和有关要求,做到胸中有数。三是要对照考核要求,各司其职,对标找差,补齐短板。四是要主动联系,对口沟通争取,准确把握上级标准要求,把工作做准做到位。五是要注意把握时间节点,按照市里要求倒排计划,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工作任务。

    会议还对《青浦区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办法》进行了讨论并作部分调整,将报区政府同意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