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区召开粮食安全区长责任制考核工作联席会议

10.11.2016  17:36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家发改委等印发的《关于开展2016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及本市有关文件精神,静安区商务委于11月8日上午组织召开静安区粮食安全区长责任制年终考核联席会议,区府办、区编办、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规土局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由区商务委分管粮食工作的领导吴爱国主持,他首先传达了前阶段本区召开的粮食安全区长责任制考核工作会议精神和周海鹰副区长关于做好粮食安全区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的具体要求,并指出,粮食安全区长责任制考核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希望各部门在区商务委的牵头协调下,加快进程,细化分工,明确责任,形成合力。静安区作为非产粮区,参照具体考核办法和分值设定,必须因地制宜、查缺补漏、积极整改,努力将考核工作的责任落实到位。会上,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围绕各自的工作职责进行了充分的探讨和交流,并提出相关工作意见建议,区商务委向各部门介绍了考核要求和时间节点,详细分解细化了各成员单位对应职责和所需的验证材料,要求确保在时间节点内完成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