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区召开第六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启动大会

30.03.2015  20:50

     

      3月26日下午,静安区第六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启动大会召开。会议由副区长、区环境保护和环境建设协调推进委员会副主任周海鹰主持,区委副书记、区长、区环境保护和环境建设协调推进委员会主任潘敏,区政协副主席赵达,区人大、区政协相关领导、区环境保护和环境建设协调推进委员会成员单位,部分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出席会议。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区第五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取得的成果和经验,分析当前面临的环境形势,进一步凝心聚力,发挥优势,强化统筹,克难奋进,全面落实上级机关要求,推动实施区第六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努力建设环境优美、生态宜人的绿色城区。

会上,副区长、区环境保护和环境建设协调推进委员会副主任周海鹰传达了杨雄市长、艾宝俊副市长在市第六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启动大会上的讲话精神,要求各部门认真组织学习贯彻,集中精力抓开局、迎难而上抓推进、履职尽责抓落实,力求区第六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区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区环境保护和环境建设协调推进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梁玉成通报了区第五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完成情况,并对区第六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的具体实施进行了部署。区建交委党工委书记茅建宏、区绿化市容局局长刘毅、静安寺街道办事处主任强鹏程分别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做了交流发言。

区委副书记、区长、区环境保护和环境建设协调推进委员会主任潘敏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他强调指出,环保三年行动计划是贯彻国家基本国策,推进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十八大以来的重大战略部署,不断优化环境质量,努力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重要载体。滚动实施这一计划,是一个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维护群众环保权益,促进民生改善的必然要求。当前,静安的区域环境虽然保持着持续改善的良好趋势,但是,同环境污染日益扩散的新形势相比,同国家、本市治理环境的新要求相比,同人民群众对优美环境的新期盼相比,同静安深化改革发展的新定位相比,还存在不小差距。为此,必须切实增强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敢为人先的标杆意识、铁肩担当的责任意识和改革创新的进取意识,严格执行新环保法律、法规、强制性环保技术标准的规定,努力形成社会化、大环保的良好工作格局,稳步提升区域环境质量,建设与呵护人与自然相互依存、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潘敏区长还对实施区第六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准确把握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的深刻内涵,增强保护区域环境的责任感、使命感。要以保护环境的信念、防污治污的决心、坚持不懈的毅力,正视污染、直面困难,从严防控各类污染,坚决遏制环境恶化势头。要在已有成绩的基础上,不断强化自身建设,按照计划设定的目标要求,积极排查整治,优化防控格局,力争区域环境品质再获提升。要进一步健全评价考核体系,从“调结构,降污染”转变为“控增量,治污染”,控、防、治并举,保持环境容量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实现生态静安和国际静安建设相协调。要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每年政府的重点工作,并把第六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的完成情况纳入机关部门绩效考核和公务员绩效考核体系,确保这一计划逐项推动、全面完成。

二是,以“史上最严”的法律手段,推动区域环境质量稳中趋好。要落实环评第一审批责任,从严执行污染行业环境准入条件,杜绝高污染企业进入本区。积极探索环保清单管理,进一步完善诚信监管机制,加快推行区域污染总量控制和预警提示制度,大力控存减增,协调好环保三年行动计划与区其他发展规划之间的关系,做到工作项目同部署、防污治污同落实,有效提升管理效能。要围绕我区重点污染因子和重点污染源单位,结合群众反映的突出环境问题,选择环保执法重点项目,持续开展环保督查、执法与整治行动,推广“全领域”执法联动,完善环保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增加累次违法成本。要加快推动节能降耗,实施低碳经济战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规范专业领域行业管理。加大区域扬尘污染整治,提高区域环境品位。

三是,坚持“社会化环保”路径选择,积极发挥社会能动效应。要坚持需求导向、受众导向,以生态道德为重点,深度开展基层基础环保教育,逐步树立正确的环保观、生态观,提高环保宣传认同度,激发社会参与热情。要扩大公众参与,夯实治理基础。以深化社区议政机制为抓手,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畅通监督渠道,探索环保社区共治。加强创绿示范引领,开展社会共同环保行动。要加强环保志愿者队伍建设,拓展环保志愿服务领域,开发环保社会化项目,做实、做强区域环保公益事业,促进志愿服务良性运营,形成优美环境人人共享、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全民环保”格局。

(静安区推进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