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2015年度区县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要点》的通知

31.03.2015  18:38

沪环保总〔2015〕12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
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十二五”工作方案的通知》(沪府〔2011〕108号)和市政府与各区县政府签订的“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的要求,为了确保完成2015年全市污染减排目标,全面完成“十二五”污染减排工作任务,推进各区县污染减排工作,我局制定了《2015年度区县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区县政府要结合实际,根据本工作要点的要求,对照“十二五”污染减排目标责任书,全面梳理工程、管理、结构调整等减排目标任务,制定2015年污染减排工作计划,组织发展改革、经济信息、建设交通、环保、水务、农业等各部门各司其职落实污染减排工作,确保完成年度目标和“十二五”各项减排工作任务。
2015年区县污染减排工作计划和项目清单(格式见附件)请于3月31日(星期二)前报送市环保局。

联系人:屠 骏
电  话:23115639
传  真:23115619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 2015年度区县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要点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3月23日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5年3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