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区制定出台《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和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11.08.2014  13:23

  为进一步规范该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工作,日前,松江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和区农委共同研究制定了《松江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和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一是建立松江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区民政局(移民办)、区财政局和区农委等部门组成。二是明确各单位分工及职责。三是确定后扶资金使用范围、项目申报、实施、验收和移交等程序。《实施细则》的出台,为该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安全运行和有效使用提供了制度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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