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政局:孤儿弃婴生活费将提至2000元
京华时报讯(记者卫张宁)昨天,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本市五类困境儿童福利将全部提高。其中儿童福利机构养育的孤儿弃婴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月生活费均提高400元。与此同时,区财政将对0-3岁的困境家庭婴幼儿参加重大疾病和意外伤害保险的给予年度全额保险费用补贴。
日前,北京市民政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北京市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的意见》。该《意见》将保障对象明确为五个群体,有针对性地予以不同项目、内容和标准的福利保障。此前,民政部将困境儿童群体划分为孤儿、困境儿童、困境家庭儿童、普通儿童4个层次。本次新印发的《意见》在民政部分类基础上,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按照儿童所处困境情形和具体需求,将保障对象明确为五个群体。
《意见》中规定,儿童福利机构集中养育的孤儿弃婴,生活费标准从每人每月16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2000元。对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费标准由每人每月1400元提升至1800元。对贫困家庭重病残疾儿童,在继续享受城乡低保分类救助待遇基础上,按照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费标准的40%发放生活费。
《意见》还提出,逐步推动全市0至3岁婴幼儿统一参加重大疾病和意外伤害保险。对0-3岁的困境家庭婴幼儿参加重大疾病和意外伤害保险的,由区财政给予年度全额保险费用补贴。倡导对其他0-3岁婴幼儿自愿投保,各区根据情况予以适当补贴。
目前,房山区已先期组织实施了为期一年的0-3岁家庭婴幼儿重大疾病和意外伤害保险项目试点,对所有0-3岁房山户籍婴幼儿给予保险年度45元的全额保费补贴,在婴幼儿遭遇重大疾病、意外伤害等情况下,可获得1万-5万元的保险赔付或医疗费用报销。
市民政局表示,此项目的实施弥补了当前儿童福利制度的部分空白,可以有效地减轻家庭在儿童面临意外伤害或重大疾病时的经济负担,提高家庭风险抵御能力,减少家庭因伤致贫、因病返贫甚至弃婴现象的发生。
另外,对于儿童福利机构集中养育的孤儿弃婴发放的生活费用也做了明确规定。这笔费用包括儿童伙食营养费、服装被褥费、日常生活用品费、基本教育费、娱乐费、基本医疗费、基本康复费和日常生活所需水电气暖费用,不包括特殊饮食费、参保参合费、门诊费、住院和大病医疗费、护理费、家庭寄养经费及福利机构所需行政事业经费等。
市民政局公布四种寻亲途径
京华时报讯(记者卫张宁)昨天上午,北京市民政局救助管理事务中心联合朝阳救助站,共同启动“在站寻家,让爱回家”主题宣传活动,并面向全市公布了四种寻亲途径,通过头条寻人科技寻亲的方式被首度纳入其中。
据了解,6月19日至6月25日,北京市民政局救助管理事务中心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救助管理机构寻亲服务主题宣传周活动。市民政局救助管理事务中心相关人员介绍,为了在更大范围内帮助滞留受助人员回归家庭,各区救助管理机构充分利用全国救助寻亲网、《今日头条》寻亲板块等寻亲平台,及时将现有待寻人员和机构内新增未能确认身份的受助人员信息全部上传,促进了与走失人员家庭寻亲的良性互动。
今后,广大市民如有家人走失,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同时,可及时通过下列四种寻亲平台寻找走失家人:联系各区救助管理机构;登录全国救助寻亲网址(http://xunqin.mca.gov.cn)查看走失人员信息;联系96156救助服务电话发布寻人启事;联系今日头条寻人公益项目(电话:010-58341990;邮箱:[email protected]),在老人走失地点周边弹窗推送寻人信息。
据了解,截至6月21日,通过头条寻人已成功找到52位走失人,其中北京地区有14人。同时,头条寻人已成功帮助11名救助站走失人员找到家人,其中,与北京各救助站联手成功寻亲的有8名走失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