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将为失独老人设专门养老院

23.06.2015  17:34

   (新京报) 北京市第五社会福利院将改造成专门接收失独老人的示范性养老机构,近日出台失独老人接收方案。记者今日上午从北京市民政局了解到该消息。

  北京市民政局介绍,第五社会福利院接收失独老人筹备工作及机构资源整合工作目前进展顺利,相关部门已对失独老人的界定、收住条件和供养需求等展开调研和座谈。

  市民政局局长李万钧在第五社会福利院调研时曾表示,养老机构改革不是简单的合并,更不是简单的“1+1”。要加大改革力度,加快改革进度,实现养老机构资源合理利用和效益最大化。

  据悉,北京市近日已出台《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管理办法》,其中规定公办养老机构入住申请人只包括政府供养保障对象、困境家庭保障对象和优待服务保障对象三类。其中还规定,因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的独生子家庭,在失独后自身又失能或超过70周岁的,可参照困境家庭保障对象或优待服务保障对象申请服务。

  此外,近日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5部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北京市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还明确要求,对于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的家庭,失能或70周岁及以上老人可安排入住公办养老机构。

  “尽快出台失独老人接收方案,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兜底作用,为休养老人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使休养老人安享晚年。”李万钧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