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北京劳教局已摘牌数月 “教育矫治局”仍未挂牌
“教育矫治局”至今未挂牌 摄影/本报记者 袁艺
在京居住的社区矫正、缓刑、保外就医、假释等非监禁人员在社会上服刑期间,将被24小时电子跟踪。昨天,市司法局联合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在北京会议中心联合召开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会议。会上,市编办领导宣读了加挂“北京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总队”的复函,市委有关领导为北京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总队揭牌,标志着北京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总队”正式成立。
各区县将成立社区矫正执法督察队
有关人士介绍,刑法修正案(八)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正式确立了社区矫正的法律地位;《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对社区矫正执行体制、执行程序、矫正措施、法律监督等作出明确规定。
今后,本市所有市一级的社区矫正工作,都由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总队来执行。原“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处”还继续存在,继续行使安置帮教的工作职能。前者是执法行为,后者是行政工作,二者性质不同。
据悉,本市还将成立市、区(县)两级的社区矫正执法督察队,以完善内部监督,促进社区矫正执法工作的具体落实。
有关人士介绍,公安局有警务督察队对警务工作进行监督,城管队有城管执法督察队对城管执法进行监督,社区矫正执法督察队将负责对社区矫正执法行为进行监督。目前,市级社区矫正执法督察队已成立完毕,本次会议之后,各区县社区矫正执法督察队将陆续成立。
北京11年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4.5万名
2003年7月,北京市作为全国首批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试点省市,在东城、房山、密云3个区县启动试点;12月,扩大到9个区县;2004年5月,试点在全市全面展开。
据了解,社区矫正人员是指罪行较轻、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罪犯或经过监管改造,确有悔改的、不致再危害社会人员。十一年,北京市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4.5万名,解除矫正4万名,矫正期间再犯罪率始终保持在0.16%以下的低水平。
为更好地指导和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本市、区县司法局专门成立了社区矫正处、社区矫正科,并加挂社区矫正管理总队、管理支队的牌子。北京市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在市、区县、街乡的建成使用,实现了信息存储、信息检索、信息查询、信息共享、数据统计和数据分析等六大功能,有效提升了工作效率。
有关人士介绍,为进一步完善市监狱局和市教育矫治局干警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机制规范,市司法局将制定相关的制度。
全市招聘845名社区矫正协管员
截至目前,北京市司法局已从市监狱局和市教育矫治局抽调400名民警充实到区县司法所,保障了一个司法所至少有一名民警,任务较重的司法所配置一所双警。全市招聘了845名社区矫正协管员,吸纳了1万多名社会志愿者,作为补充力量,辅助司法所开展工作。
据了解,目前,社区矫正干警的人事和劳资关系,仍然在市监狱局和市教育矫治局管理,但是他们工作的日常管理,由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总队管理。每个区县设社区矫正“矫正干警领队”,“矫正干警领队”是从市监狱局和市教育矫治局副处级以上干部中选拔产生。有消息说,“矫正干警领队”将在各区县“社区矫正管理支队”成立后担任副支队长。各支队的业务和管理,由市社区矫正管理总队负责。
据悉,市教育矫治局目前主要管理的是原劳教局负责的业务范围。劳教制度废止之后,劳教人员消失,其管理教育对象主要为戒毒康复者,以及本市短刑罪犯的教育改造。编制上,市监狱局和市教育矫治局为市政府的部门管理局,而市社区矫正管理总队则为市司法局的内设单位,是加挂牌子,并非单独新成立机构。
原北京劳教局已摘牌数月
“教育矫治局”至今未挂牌
今年5月5日,首都之窗网站公布,将北京市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调整为北京市教育矫治局。很快,北京市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的牌子被摘下,但新的牌子“北京市教育矫治局”至今仍未挂出。据了解,目前市教育矫治局管理教育的主要是吸毒人员,其他基本是卖淫嫖娼人员。此外,北京市三看分所也属于该局管辖,主要关押的是本市余刑在3个月以上、1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短刑”及判处拘役的罪犯。
北京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总队正式揭牌成立,主要承担全市社区矫正工作管理指导职责。这意味着之前传言的社区矫正归属市教育矫治局的说法已成泡影。
有关人士介绍,市司法局下属的“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处”,一直负责安置帮教和全市的社区矫正工作。自从2012年7月1日《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实施以后,社区矫正工作成为一项执法工作,这与行政工作有着明显的区别。日常工作中,与法院等执法部门的工作对接,比如一些法律文书的交接、社区矫正人员到社区去走访,以一个司法局内设处室去行使职责,体制机制上都不太通顺。为了明确职责,完善体制机制,也为了进一步落实各级领导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指示精神,市司法局与市编办,向市有关领导汇报,请示成立社区矫正管理总队,进一步加强对全市社区矫正工作的执法和管理进行指导。
目前,社区矫正管理总队的内设机构尚未确定。因为是“加挂牌”,不是单独成立的新机构,加挂牌符合中央关于缩减机构的要求,加挂只不过是在行使职权方面,也即执法主体更加规范明确。
“摘不掉的手表”正在研发
据了解,目前北京市司法局正在筹备对社区矫正、缓刑、保外就医、假释等非监禁人员在社会上服刑期间,进行24小时电子全程追踪,监督其在监外执行期间,是否会进行违法行为,同时还能实时监控其每天的出行轨迹。目前,平谷、怀柔已成为首批试点区县,有望全市实行。
本市社区矫正工作相继引入最新科技手段,不断创新和丰富监管方式,实现了指纹识别、人脸验证和全天候电子监管,目前已初步搭建起基于信息技术的新型管理平台。
据介绍,目前市司法局正在组织力量,研发“腕戴手表电子监管系统”。该系统结合北斗、GPS双芯片、移动基站定位三方面的技术,加上地理信息(地图)系统。式样就像一只手表,戴在手腕上,不可拆卸,一旦拆卸便可自动报警。有关部门正酝酿建立三级监管平台,即市级、区县级、所级三级执法终端。届时,执法人员可以乘车移动执法。
市有关部门通过对原北京市未成年劳教所硬件设施进行改造,建立了北京市社区服刑人员教育中心,负责对全市新接收和重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集中教育。
目前,北京社区矫正紧紧抓住社会调查评估、签署保证书、居住地核实、发放社区矫正告知书、送达法律文书等环节,在主动加强与法院、看守所、监狱的衔接,规范交付接收的同时,组织区县司法局与监狱工作人员的双向实践锻炼,建立区县司法局与监狱互考、互评和结对协作机制。
对于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一旦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司法行政机关将依法给予处罚直至提请收监执行,管制型罪犯受到两次警告后,如果再次违反,区县司法局将及时提请公安分县局予以行政拘留。通过加强衔接、规范宣告、严肃执法等一系列措施,本市社区矫正的执法主体进一步明确,相关国家机关的执法责任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进一步对接,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得到强化。
市有关负责人表示,各级政府和综治部门要在年度考核中,将社区矫正工作列入平安建设和综治考评范围。要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发生社区服刑人员实施或参与重大恶性刑事案件或群体性事件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