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劳工索赔案律师:三菱公司所谓谢罪缺乏诚意
昨天,有媒体报道了三名在二战期间被强掳到日本的中国幸存劳工代表在北京发表声明称,与日本三菱综合材料公司签署协议,接受三菱材料谢罪并达成和解。为此,记者第一时间联系了中国劳工索赔案律师团的康健律师。她表示,尊重三位当事人履行自己的权利,但三菱公司所谓“和解”缺乏诚意,谢罪“空洞、虚伪”。
中国劳工索赔案律师团在《关于对三菱公司虚情“和解”的意见》中指出:“2014年3月,部分居住在北京的二战时曾被三菱综合材料株式会社(下称三菱公司)强掳至日本做苦役的劳工(及遗属)提起诉讼,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三菱公司迫于中国国内和国际上正义舆论的压力,开始与中方谈判。遗憾的是三菱公司在提出的和解协议中玩弄文字游戏,表面看有‘谢罪’的字样,但综观和解文书协议(含附件)的内容,三菱公司有意回避了战时该公司与日本政府合谋强掳中国劳工的事实;回避了奴役并对劳工造成重大侵害的事实;回避了本应承担的赔偿责任。该公司支付的10万元并未明确是对劳工的赔偿,而是标榜为‘为了中日友好’支付的‘款项’,因此,证明其所谓谢罪空洞、虚伪,并无诚意。”
后来,原告、劳工幸存者和部分遗属对三菱公司的和解条款提出异议,要求修改,被三菱公司拒绝。为此,在北京市一中院提起诉讼的原告于2015年2月 11日声明中止与三菱公司的和解谈判。此后,三菱公司再未与原告方联系。
该《意见》还指出,媒体报道引用称“在已经找到的1000多名幸存劳工和遗属中,约95%以上同意此次与三菱综合材料的和解”,说法并不属实。
律师团认为,“三菱公司为掩盖历史,逃避责任的用心和伎俩必须引起世人的警惕。”
北京被掳劳工张世杰老先生通过自己儿子张杨向本报记者表示:“这次的协议不能代表大家的意见,我们不接受。立碑是必须的!道歉也必不可少!宁可不要经济补偿,上两条也是必须要坚持的!”
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管建强补充道:“我们应尊重三位当事人选择‘和解’的立场。但必须厘清的是,即使‘和解’中出现谢罪或道歉的文字,也只是承担了道义上的责任。追究被告民事侵权法律责任的途径,只能是法庭依法判令被告做出赔偿、赔礼道歉,如刊登谢罪广告。6月1日,日本共同社在报道‘中国被掳劳工受害者团体与三菱材料正式达成和解’中,不忘强调所谓‘日本政府的立场……中国在放弃国家间索赔权的同时也放弃了个人赔偿权’—这段文字的描述就是提示该‘和解’中的‘谢罪’仅限于道义上的责任。”
康健强调,律师团代理的在北京市一中院受理的三菱劳工幸存者及遗属坚决抵制三菱公司掩盖历史、逃避责任的所谓“和解”,为维护历史事实、维护被侵害的人权,将继续完成在法院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