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报]“禁止个人募捐”引发社会热议

19.11.2015  23:32

慈善法拟禁个人募捐,那自救行为还能进行吗?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慈善法(草案)》(一审)日前公开征求意见。昨天,上海交通大学第三部门研究中心联合北京、黑龙江、上海等地多所高校的相关专家以及政府部门代表,召开了《草案》意见讨论会。针对近期热议的草案禁止个人网上募捐,专家分析,这一提法是针对近年来频发的骗捐事件而画出的法律“红线”,主要针对个人作为第三方角色的利他型募捐。    

慈善法(草案)》第三十一条,“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采取公开募捐方式开展公开募捐。”相关专家分析,个人募捐行为分为两类,自救型募捐和利他型募捐,慈善法主要规范的是利他型募捐,就是为他人发起的定向捐助。近年来各种各样的骗捐事件频发,募捐人发布的信息真伪难以辨别,同时善款到个人账号后是否专款专用,其资金性质的界定都存在不少问题。因此,《草案》提出,此类的利他型募捐应与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募得款物由具有资格的慈善组织管理。    

那个人的自救型募捐可以进行吗?参与《草案》起草的专家认为,目前《草案》中对此进行了“模糊”处理,属于灰色地带。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内务室主任于建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草案》起草过程中也对此有争议,尚需广泛征求意见进一步研究。    

来源:劳动报 2015.11.18    

原文: “禁止个人募捐”引发社会热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