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宝山分局加强无证无照餐饮治理和食品摊贩监管工作

20.05.2015  16:24

  为进一步加强无证无照餐饮治理和食品摊贩监管工作,落实市府将无证无照食品经营、食品摊贩违法经营作为食品药品网格化管理的工作重点的要求,食药监宝山分局于近期部署开展无证无照餐饮综合治理和食品摊贩管理工作。

  一是疏堵结合、分类治理,综合治理无证无照餐饮单位。分局将结合拆除违法建筑、“城中村”社会治安突出问题排查整治等政府重点工作,对无证无照餐饮开展综合治理。对于经整改能达到办证要求的,经指导后予以办证;符合《关于本市小餐饮整治规范及食品安全信息登记公示管理试点工作的意见》规定,经整改符合食品安全条件,无突出社会矛盾,不属违章建筑的,进行登记后纳管;不符合办证或者登记条件的,责令其转变经营业态,停止餐饮经营活动,拒不停止的,将会同街镇和相关部门坚决予以取缔。同时注重发挥发挥市场综合监管体制优势,加强场所出租方监管,确保2015年辖区无证无照餐饮整治率达到35%以上。

  二是事前指导、引导自律,加强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在巩固已有食品摊贩疏导点的基础上,加强日常监管,开展食品摊贩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同时,按照新修订的《上海市食品摊贩经营管理办法》,鼓励信用记录良好的食品企业和社会机构参与食品摊贩的管理,提供食品安全保障服务;鼓励建立摊贩自治管理组织,引导食品摊贩加强规范自律,稳步开展食品摊贩夜市集中管理试点。

  三是规范经营、净化市场,加强已登记小餐饮监督管理。要加强对已登记小餐饮的日常监管和检查,对小餐饮单位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指导其开展食品安全工作,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屡次违法或责令整改后逾期不改的,分局将结合实际检查情况依法收回其登记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