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贤区财政局从六个方面加强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管理

22.09.2015  14:43

  一是严格资金使用范围。明确界定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范围,办案业务经费必须用于办案业务直接相关的支出,严禁将维持单位基本运转的各类支出列入办案业务费,杜绝随意改变支出用途的行为,使单位办案业务费支出更加细化透明。业务装备经费要用于购置各类业务装备支出,并优先保障基本装备需要。

  二是严格政府采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认真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凡是符合政府采购项目规定的政法装备经费实行政府统一采购,保证采购质量,提高保障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加强资金支付的合法性。对政法机关资金申请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全面审核,并采取有力措施严格控制授权支付方式资金额度,提高直接支付方式比例,严格限定现金提取比例,确保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高效使用。

  四是加强装备资产管理。督促各政法部门建立健全业务装备动态管理机制,在做好实物资产管理的同时,将新采购的业务装备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登记,切实加强资产动态管理,维护装备资产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同时,严格按照规定的装备使用年限及时进行报废和更新。

  五是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对各政法部门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解决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纠正完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

  六是加强沟通联系。积极与政法部门的财务人员进行业务沟通交流,增强财务人员依法理财观念,掌握财政资金使用要求,规范资金使用范围,严格按要求管理使用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促进政法机关财务管理水平稳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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