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区财政局出台管理办法,从四方面加强机关培训费管理

29.09.2014  16:43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近期,区财政局会同区相关部门制定了区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从四方面加强机关培训费管理。

  一是建立培训计划编报和审批制度,加强计划和备案管理。各单位培训部门制订的本单位年度培训计划,经单位财务部门审核,报单位行政办公会议或党组(党委)会议批准后施行,同时报区相关部门备案。

  二是明确开支范围和标准。培训费是开展培训直接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主要包括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其他费用,各项费用开支实行分项核定、总额控制。

  三是严格报销核算程序。培训费用报销时,提供相关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财务部门严格按照规定审核培训费开支,对未履行审批备案程序的培训,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

  四是强化监督管理。区财政局会同区相关部门对各单位培训活动和培训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机关培训费规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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