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
《规划》指出,老年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和老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坚持“保障权益、机会均等,政府主导、市场调节,优化布局、面向基层,开放便利、灵活多样,因地制宜、特色发展”的原则,到2020年,老年教育法规制度逐步健全,职责明确、主体多元、平等参与、管办分离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得到完善。老年教育基础能力有较大幅度提升,教育内容不断丰富,形式更加多样。各类老年教育机构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关注支持老年教育、参与举办老年教育的积极性显著提高。以各种形式经常性参与教育活动的老年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比例达到20%以上。
《规划》提出了发展老年教育的五项主要任务。一是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优先发展城乡社区老年教育,促进各级各类学校开展老年教育,推动老年大学面向社会办学。二是拓展老年教育发展路径。丰富老年教育内容和形式,探索养教结合新模式,积极开发老年人力资源。三是加强老年教育支持服务。运用信息技术服务老年教育,整合文化体育科技资源服务老年教育。四是创新老年教育发展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老年教育,促进老年教育与相关产业联动。五是促进老年教育可持续发展。加强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培训,加强理论与政策研究,加强国际交流合作。
《规划》强调,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统筹,教育、组织、民政、文化、老龄部门密切配合,其他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老年教育管理体制。推动相关法规制度建设,研究完善涉及老年教育的相关制度。加强队伍建设,鼓励普通高校、职业院校相关专业毕业生及相关行业优秀人才到老年教育机构工作,鼓励教师和专业社工等参与老年教育工作。完善经费投入机制,采取多种方式努力增加对老年教育的投入,切实拓宽老年教育经费投入渠道,形成政府、市场、社会组织和学习者等多主体分担和筹措老年教育经费的机制。(摘自:中国教育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