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食店店主收购赃物再售卖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27.07.2014  09:02

  人民网十堰7月26日电 (朱晓慧、刘道西)在湖北十堰开副食店的随州籍店主,见利忘义,明知来历不明的烟酒是赃物,为贪小利,三次收赃,日前,最终为自己的贪念付出了代价,被公安机关“”进了牢房。

  今年7月,东岳公安分局打掉以吴某、柯某为首的盗窃沿街商铺少年犯罪团伙后,围绕犯罪团伙盗窃的大量烟酒的去向进行追查,依据盗窃犯罪的少年交代,所盗的部分赃物,在城区茅箭一副食店以低价销赃,办案刑警顺藤摸瓜,循线追赃,将涉嫌收赃的犯罪嫌疑人周某(男,48岁,湖北随州人)抓获,追回赃物共价值1万余元。

  2014年6月,吴某、柯某将他们在十堰城区内盗窃沿街副食店内香烟、白酒等物品,以“家里烟多,抽不完”的借口,清晨到周某的副食店上门销货,经商多年的周某,看到两个衣冠不整的小孩,清晨背着装满香烟的袋子,急着脱手,就知道是来路不明的赃物,但他见有利可图,仍抱着贪小便宜的侥幸心理,以低于市场价格,一共花了4800元,三次从少年犯罪团伙收购了共计价值1万余元的赃物,自己从中牟利近万元。

  目前,周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