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司改:正副检察长直接办案千余起,攻克啃不下的硬骨头
司法改革启动后,上海各级检察机关的检察长,不但是行政领导,也是直接参与办案的承办检察官。上海检察改革试点工作推进办公室负责人表示,让检察长亲自办案,是为了更加突出“以司法办案为中心”的检察职能,发挥检察长、副检察长在司法办案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2015年以来,全市正副检察长共办理各类案件约1000件,同比上升55%。
日前,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深入上海基层检察院,发现检察长直接办案的效应正慢慢带动着上海检察机关积极的工作状态。一位年轻的检察官表示:“检察长都这么认真办案,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努力、不仔细办案?”
将检察长从案件审批中抽身出来
随着上海司法改革试点工作的全面展开,检察长、副检察长作为检察机关的领导成员,在进入检察官员额后,如何更好地履行检察司法办案职责、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显得更加紧迫。
宝山区检察院检察长贺卫介绍,以往检察长在司法办案的职能方面,宏观性、指导性的特点比较强,主要工作包括组织领导、指挥参与办案,审批决定案件,审核重点案件的办案质量和执法风险,主持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疑难案件和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
贺卫在担任宝山区检察院检察长之前,曾是浦东新区检察院分管刑事检察的副检察长,他说,由于司法改革前各级检察机关实行的是三级审批制度,当时作为副检察长的他几乎每天都忙得连轴转,主要的精力都扑在了审批案件上。
“浦东新区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案件总量占全市的五分之一。据统计,浦东新区检察院一年批捕案件6000人,起诉案件8000人。而这些案件,不论大小,都需要审批。”贺卫透露,由于案件太多,当办案部门集中报案时,他的办公电脑常常发生崩盘。
司法改革后,上海检察机关推行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大幅下放检察权,凸显主任检察官在办案中的主体地位;而正、副检察长的行政管理色彩也有所淡化,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来办理案件。
根据上海检察机关规定,检察长、副检察长要直接办理案件,并且各级检察院根据自身情况,对正、副检察长直接办案作一定数量的规定。
以宝山区检察院为例,该院明确规定检察长、副检察长一年直接办理案件每人不少于4件。该院有正、副检察长共5人,自2015年4月以来,他们直接办理案件已达33件。
闵行区检察院规定,每年检察长直接办案为10件以上,分管刑检的副检察长办案数为分管部门年度检察官人均办案数的15%,其他副检察长为10件以上。记者从该院获悉,改革后,该院正副检察长实际办案数均超过规定数量。
浦东新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直接办案就是要攻克一批疑难复杂案件
12月8日下午,上海闵行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该区首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值得注意的是,出庭公诉的是上海闵行区检察院检察长潘祖全。
司改试点启动后,闵行区检察院将本地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疑难、复杂案件,新类型案件等纳入“检察长直接办案”的范畴。该案属于新类型案件,潘祖全主动请缨担任该案的承办检察官。
“检察长办案,就是几乎所有承办检察官该做的事都自己做。”潘祖全向记者介绍,在上述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一案的办理中,他作为公诉阶段的承办人,与辅助办案的检察官一起,开始阅览卷宗、制作阅卷笔录,撰写结案报告,制作起诉书和量刑建议书。待案件移送法院后,他还要思考庭审预案,准备公诉意见等,直至最后出庭公诉。
“相较于一般的检察官,我直接办理的案件数量没有他们多,所以可以花更多的精力、功夫在每一件承办的案件上。”在该案的法律文书撰写中,潘祖全逐字逐句仔细斟酌,仅起诉书就改了两稿。而就在开庭的前一晚,他还在家里修改第二天开庭要用的公诉意见和讯问提纲。
有着20年一线办案经验的浦东新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邹郁认为,分管业务的副检察长直接办案是天经地义、理所当然。他说,直接办案不是体现姿态上的带头作用,而是要解决问题。“通过检察长直接办案,来解决一批疑难的案件、来攻克一堆‘啃不下的硬骨头’”。
作为分管反贪、反渎案件的副检察长,邹郁表示,由于反贪工作开展较为艰难,他坚持要求每个立案的反贪案件都要直接参与。“我一路都在反贪工作的一线办案,当了副检察长后,我总觉得如果把我的‘战友’扔在‘战场’上,自己总在后方,我心里也不安。”
浦东新区检察院每个反贪办案组由7人构成。邹郁就好比每一个办案组的灵魂人物,但凡检察官在任何一个环节遇到困难,他就会挺身而出,比如在初查阶段,普通检察官因社会经验等的不足,未能获取案件突破的关联信息,邹郁能以副检察长的身份出面协调参与,使初查工作更为容易。
又比如,在讯问嫌疑人的突破现场,邹郁必定会在监控前紧盯着整个突破过程,但凡嫌疑人有一丁点神色上的变化,他会实时指挥承办检察官调整策略,让嫌疑人松口。若未能有突破,邹郁会亲自上阵询问嫌疑人。
宝山检察院检察长:办案不是做“劳模”,而是找弱项改进
在检察长直接办案的种类上,长贺卫认为,检察长办案的舞台很多,并非都要在法庭上或是审讯室内。在他看来,找准检察院办案的弱项,在需要改进的地方带头办案,才能引领检察工作突破创新。
贺卫曾获得全国十佳公诉人的称号,对他来说,不论什么难易程度的案件都能胜任出庭公诉的角色。但是,司改实施检察长直接办案制度后,他并没有选择自己擅长的公诉类案件,而是选择能利用远程视频讯问的批捕案件。今年8月以来,贺卫一共直接办理了5起批捕案件,均为使用远程视频讯问的案件。
“市检察机关推行远程视频讯问工作后,一线检察官办案仍然习惯花时间前往看守所,也觉得新技术比较麻烦,不愿接受新鲜事物。”贺卫发现后,决定带头将这一问题彻底改进。
他专门挑选能适用远程视频提审的案件进行直接办案,一并解决了技术上的瓶颈、将所有技术保障到位;同时通过从头到尾的亲自办案,他抓住了到宝山区检察院在远程视频提审办案中存在的缺陷、漏洞。自远程视频提讯在上海检察系统开展以来,宝山检察院远程提讯已达158次。
闵行检察院:对检察长办案进行评议打分
检察长、副检察长直接办案,如何落实司法责任制?
记者了解到,检察长、副检察长直接办案严格适用办案责任制中关于授权清单、监督制约、责任追究和考核管理的相关规定,真正实现了“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
在案件面前,检察长等同于检察官。“手握大权”的检察官能否真正受到监督?
潘祖全表示,正、副检察长办案,也要受到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约束。外部方面,有检务公开的平台,有公开听审听证,人大代表评议案件等。内部方面有流程监控、案件评查、个案评鉴、优次质案件评比等。直接办案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作为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接受干警的民主评议,办案情况记入个人司法档案,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
“我出庭公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一案,我院检委会的10余名成员均到庭听审,对我出庭情况进行打分评议,包括举止仪态、询问规范、庭审效果等。庭审结束后,检委会将对我的出庭评议结果进行综合,并定期公开通报结果。”潘祖全透露,闵行区检察院已出台硬性规定,对正、副检察长办案必须要进行评议打分,并公开通报。
年轻检察官:检察长办案能一下看出案件本质
辅助潘祖全办案的新入额检察官王凯表示,检察长亲自办案,不仅给其他办案检察官及助理起予以示范,还能在业务上给予启迪。“比如在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中,我只能关注到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是否符合刑法对该罪名的构成要件,来支撑我们的指控。但潘检察长能一下看出案件的本质,抓住犯罪嫌疑人主观上存在欠薪的恶意,而这正是成为罪与非罪的关键点。”
徐晨是宝山区检察院侦监部门的一名检察官助理,今年协助贺卫办理了两起审查批捕案件。令她印象深刻是一起妨害公务罪的批捕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开着集卡一路闯红灯,直到行至车辆检查站才被公安民警强制拦截下来。嫌疑人把自己关在驾驶室内,最终民警向其喷射胡椒水后该嫌疑人才下车归案。
“我刚拿到案子后,发现这不是一起典型的妨害公务罪,当事人虽然阻碍民警执法,但并未与民警有直接身体接触的暴力抗法,不知道如何定罪。”徐晨说,贺卫检察长在阅览了案件的卷宗后,一眼看出其中的关联。“他提醒我,上海出台的《关于本市办理妨害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意见》规定,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虽没有造成伤害民警身体的故意,但造成主干道阻塞3分钟以上的,应追究刑事责任’。案中的嫌疑人当时驾车的路段只有一条主干道,由于他的抗法造成离沪主干道拥堵了近1公里,阻塞时间远超3分钟以上。”
徐晨称,正是这条规定,为她给案件定罪提供依据;而她也从贺卫检察长的提点中明白,司法办案不仅仅是熟悉一般刑法的法律条文、两高的司法解释,还要熟知上海地方出台的一些细枝末节的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