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刷爆无密码信用卡被拘 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

10.08.2014  22:09

   警示:信用卡一定设两个密码

  一份不错的工作,一个和美的家庭,在众人艳羡的目光中,杨某却因涉嫌信用卡诈骗,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昨日,记者从五华公安分局文林派出所获悉,杨某及其家人已经将损失全额退还给了受害人。

  几年前,杨某从大学毕业后,在昆明某通讯公司找到了一份工作,每个月工资有2000多元,虽然不算很高,但是在他和妻子的共同努力下,日子还是过得有滋有味,几千块钱对于他来说,绝对不是一个大数目。

  2008年9月26日下班后,杨某到单位附近的自助银行取钱,他无意中发现一张信用卡还插在提款机插口处,明显是有人取钱后忘了拿走,在无人注意的情况下,杨某偷偷将信用卡揣进了自己的口袋里。为了验证这张信用卡是否能够使用,他在附近找了一家药店,成功用信用卡购买了27.5元的药。随后的几天里,杨某用这张信用卡,先后购买了一瓶价值1200元的香水、两部价值1万余元的手提电脑,直到信用卡刷爆后,他才停止疯狂的消费,并随意将卡丢弃。为了避免妻子的怀疑或是留下证据,杨某将这些东西以6000多元的低价出手。直到戴上手铐,杨某还以为自己最多只是侵占他人财物,而非诈骗。

   新闻贴士

   部分信用卡不输密码也可消费

  一般情况下,市民在办理信用卡时设置的大多只是取款密码,由于部分银行考虑到与国际接轨,用户出国消费方便等问题,在客户没有特别要求的情况下,并没有为信用卡设置消费密码。也就是说,现在流通的部分信用卡在刷卡消费时并不需要密码,即使消费机构提示输入密码,无论用户输入000000或是123456都可以消费,没有任何区别。

  为了保证信用卡的使用安全,在办理了信用卡之后,有三件事情市民要做到。信用卡背面,用自己常用的书写方式签名,在刷卡交易时,消费机构有义务进行核对,在签名不符的情况下,消费机构也有义务和权利拒绝刷卡。其次是设置交易短信提醒业务,第一时间得知信用卡使用情况,避免造成过大损失或及时报警。而最重要的则是,切记设置取款以及消费两种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