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完善制度规范管理,积极打造“阳光财政”

10.01.2018  22:10
  近年来,嘉定区在财政信息公开方面秉承“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逐渐拓展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延伸优化公开渠道,加快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积极打造“阳光财政”。   制度建设越发完善。伴随着五年前《嘉定区财政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出台,本区财政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显著,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日趋完善。近年来,本区又先后制定了《2016年本区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及《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区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为推进本区的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效的制度保障。   预算账簿更趋全面。晒“政府账簿”:按照《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相关规定,2017年本区已向社会公开经本级人代会批准的预决算以及调整预算报告、报表及相关说明。“政府账簿”内容涵盖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还包括区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汇总情况、区本级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的情况等。此外,政府举债情况和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情况也首次向社会公开。   晒“部门家底”:除涉密单位外,本区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主管部门和基层单位均向社会晒出了“家底”。经区人代会审议通过的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已全部向社会公开,更详实的编制说明也更易于公众阅读。   晒“资金清单”:财政专项资金涵盖上级财政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和本级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2017年本区完成制定涉及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涉农补贴等以民生支出为重点的17项财政专项资金公开目录,并实现区镇联动公开。   晒“街镇账簿”:目前,街镇财政信息公开已完全实现与区级同步。街镇部门预决算支出项目已全部细化至项级、“三公经费”预决算及机关运行经费预决算由镇级汇总公开细化至部门公开。   本区将逐步建立财政信息公开长效工作机制,通过完善各项制度、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落实各项公开任务,进一步提高政府财政行为的规范程度,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增强政府透明度,积极打造“阳光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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