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请2016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暨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重点领域创新团队的通知

14.09.2016  11:12

各学院(部):

      国家科技部现已发布《关于做好2016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暨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为做好推荐申请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1.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品行端正。

      ——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企业科技人才可不受职称限制,并适当放宽学历要求)。

      ——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在所在行业或领域业绩突出,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主要精力放在科研一线从事研究开发工作。

      ——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

      为海外引进人才的,须已回国工作2年以上(2014年10月15日前回国,以与用人单位签署的正式工作协议或合同为准),并保证在今后5年内每年在国内工作9个月以上。

      其他注意事项:1.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不参加申报;2. 进一步严格选才标准,将人选的科研诚信、品德、能力、业绩和发展潜力,作为人才遴选的主要条件;3.已入选推进计划的和连续申报2次未入选的,本年度不再申报;4. 同一申报对象只能通过一个渠道推荐申报推进计划1个类别项目。已入选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除外)和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尚在合同期内的人员,不再申报。

      2. 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应具备以下条件。

      ——团队研究方向符合国家、行业重点发展需求。

      ——团队承担重大科研项目或重点工程和重大建设项目的重点研发任务,有明确的研发目标和发展规划。

      ——团队创新业绩突出,研发水平居行业或领域前列,并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较好的发展前景。

      ——团队结构稳定、合理,核心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不超过15人,可跨单位协作。

      ——团队负责人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同时符合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其他基本条件。

      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可依托我校创新人才基地向科技部推荐1项,通过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申请1项(上海市科委择优推荐至科技部);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可依托我校创新人才基地向科技部推荐1项,通过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申请1项(上海市科委择优推荐至科技部),请符合条件有意申请的老师按通知要求,于2016年9月18日将推荐表一式三份交至我校科技处,由我处组织专家评审,择优上报

2016年度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推荐表(样表).doc

2016年度重点领域创新团队推荐表(样表).doc

联系人:黄华杰、吴路平

联系电话:55274272

科技处

2016年0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