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健康社会风险预警协同创新中心成功举办“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可持续发展”主题研讨会

25.06.2015  12:15

6月13日,受国家卫生计生委疾病预防控制局委托,由国民健康社会风险预警协同创新中心主办、复旦大学分中心和山东大学分中心共同承办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可持续发展”主题研讨会在上海市蓝宫大酒店莫斯科厅举行。会议由安徽医科大学副校长胡志主持,复旦大学副校长林尚立致欢迎词。

本次研讨会的研讨议题主要有三部分内容:《基本医疗卫生法》立法条例中公共卫生服务的内容,包括定位、性质、目标等;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的可持续发展策略;协同创新中心的申报准备和下一步工作计划。围绕着上述三部分内容,与会领导、专家、学者展开了热烈而深入的讨论。

出席本次研讨会的有国家卫生计生委疾病预防控制局、中华医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国家卫生计生委疾病预防控制管理委员会、多省市卫生计生委(上海、江苏、河北、广东、青海、江西、广西、西藏)、多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上海、河北、山东、甘肃、江苏、浙江)、浙江省医学科学院的领导和协同高校(清华大学、复旦大学、山东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安徽医科大学、重庆医科大学)的专家。另外,上海市嘉定区卫生计生委、上海市嘉定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相关领导也列席了本次研讨会,与会人数共计38人。

会议伊始,国家卫生计生委疾控局副巡视员于明珠介绍了召开本次研讨会的背景,并对本次研讨会的目的进行了阐述:一是讨论《基本医疗卫生法》公共卫生服务部分的内容,二是商榷如何把2003年以来开展的一些列研究的研究结果融合到疾控体系的建设工作当中,并促进体系的可持续发展。随后,复旦大学李程跃老师代表国民健康社会风险预警协同创新中心对《基本医疗卫生法》涉及公共卫生服务部分的内容进行了汇报,并对国家卫生计生委对协同创新中心给予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上海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磐石随后以“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可持续发展策略的思考”为题介绍了自己对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可持续发展的看法。

研讨环节中,中华医学会党委书记、国家卫生计生委疾病预防控制管理专家组组长饶克勤认为我国的公共卫生建设在目前来说是一个最好的时期,在以往的改革中也取得了一些特别突出的成绩,而立法就是要把公共卫生建设的成功经验固化下来。公共卫生的发展在方法上、制度上要有创新和发展,在“新常态”下如何把协同创新融入到公共卫生的发展中去,是一个大课题。他强调需要首先明确政府要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内涵,并建议不要将“基本”写入法律。国民健康社会风险预警协同创新中心首席战略科学家郝模教授认为立法是政府和老百姓的关系,而不是机构和老百姓的关系,法的主体是政府和百姓;基本卫生服务可以由政府来提供,但提供的方式可以有很多种。他同时也重申了2011协同中心需要各方的鼎力支持的观点。随后,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梁占凯、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沈群红、国家卫生计生委疾控局综合处处长胡小濛、华中科技大学医药卫生管理学院院长张亮、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吴凡、山东大学社会医学与卫生管理研究所所长徐凌忠、重庆医科大学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副院长蒲川、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夏时畅、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邓瑛、江苏省卫生计生委疾控处处长吴红辉等先后在会上作了发言。

大家一致认为,公共卫生体现政府公共职能,事关国民健康;而没有国民健康,就没有全民小康。政府要根据国民健康的需求和经济与卫生资源的可承受力,尽可能地无偿为百姓提供基本卫生服务。同时,要结合先进的社会治理理论,理顺和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建设,这是立法的宗旨。国民健康社会风险预警协同创新中心要紧紧围绕新常态下的公共卫生问题,不断提升国民健康风险的预警能力,促进政、学、研的协同工作。

最后,安徽医科大学副校长胡志对研讨会做了总结性发言,他首先感谢了与会领导和专家的踊跃发言,也对此次立法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立法是为了把好的制度,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好的经验、好的制度以立法的形式固定下来,延续下去,促进可持续发展。他还指出了将《基本医疗卫生法》建成一个有高度的法律需要坚持的四个原则(即国家主导原则、基本医疗原则、预防为主原则和平衡利益原则)和三大战略(即农村为主、预防保健和中医中药),并寄希望于下次研讨会的尽快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