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创新”严厉打击大气污染违法行为
16.07.2015 12:30
本文来源: 环保局
一是创新执法手段,运用新《环保法》“按日计罚”、“行政拘留”、“查封扣押”等措施震慑违法企业。今年上半年,针对大气污染违法行为共立案66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60件,罚款金额449.7万元,分别占同期总立案数、处罚数、处罚金额的70.2%、65.2%、72%。对金富食品锅炉冒黑烟及南方水泥粉尘无组织排放行为实施“按日计罚”,累计罚款160.8万元。对塑料粒子加工企业负责人处以行政拘留,对非法处置废旧油漆桶的企业追究刑事责任,通过新法的运用严厉打击污染扰民行为,稳控环境安全风险。
二是创新工作模式,积极开展各类专项行动,通过夜间执法、换位执法、错时执法、便衣执法、联合执法等方式加强执法力度、放大执法成效,延伸执法触角,今年上半年先后组织黄标车、加油站、餐饮企业、燃煤锅炉、工艺废气、扬尘污染、畜禽养殖场等七大类专项执法行动,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开展地毯式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一律从严从速处置,并且督促违法行为整改到位。
三是创新宣传理念,摆脱以往单一的曝光式宣传,对执法过程中奉法守法、配合调查、积极整改的正面典型加强宣传,树立环境保护正形象,营造环境执法正能量。
四是创新工作理念,强调“一线法”工作,强调“一杆式”执法,强调“一门式”监管。“一线法”是指在执法过程中强调落实基层环保责任,督促镇、村加强源头治理,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土地减量化等工作综合治理环境污染,在信访调处过程中强调第一时间与信访人联系,严格考核信访调处先行联系率;“一杆式”是指环境执法不能一罚了之,甚至以罚代管,而是要督促违法行为整改到位,在执法的同时开展后督察工作,要求企业在被处罚过程中仍然妥善处置产生的污染物,减少废气排放,避免“二次污染”,要求执法人员对于环境污染行为一管到底、不留死角。“一门式”监管是指在执法过程中要全面核查,不能单一源执法,不能选择性执法;在监管过程中要多措并举,结合全区中心工作加强综合治理,以点带面、以线带面推动区域环境全面治理,促进大气质量彻底改善。(宝山环保局)
本文来源: 环保局
16.07.2015 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