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申诉“打开门” 公开审查保公正
“今天公开答复的主题是,现场听取申诉人的诉求,并由复查案件承办人对该案复查过程和处理决定作公开答复。”检察官一边说着,一边向申诉人任某示意,现在她可以表达自己的诉求。近日,嘉定区检察院对一起刑事申诉案件的办理结果开展公开答复工作,申诉人与检察官面对面表达想法,了解审查过程和处理决定的依据,整个过程透明、公开。
去年,申诉人任某的儿子栗某被他人持刀扎成轻伤,原案被告人被判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申诉人认为栗某无辜被他人用刀刺伤,原案被告人却未对其进行任何经济赔偿,不具有从轻处理的情节,故法院的判决量刑偏轻,于是向嘉定区检察院提起刑事申诉。让任某没有想到的是,刑事申诉能够以公开审查的方式进行。她可以走进检察院,当面向检察官表达自己的诉求。
检察官通过前期调阅案件、询问原案承办人、集体讨论等,对原案进行了全案复查。在听取任某观点后认为,根据法律相关规定,“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结合被告人自首以及未赔偿等情况,法院的量刑符合规定,因此决定对申诉人申诉不予抗诉。针对被害人所受到的伤害而承担的医药费,检察官也耐心地告诉任某,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检察机关公开审查案件的参与者不仅包括申诉人、检察机关,还有代表第三方的人大代表、社会参评代表与律师,他们的参与让任某能够得到更多的建议和“声音”,也获得更多客观中立的帮助。
“我认为法院的判决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判处了一年六个月是比较适当的。你所提的赔偿问题,可以向法院提出有关人身损害赔偿的民事诉讼,还可以向检察机关提出司法救助,以此来解决目前的经济困难问题。”律师说道。在对该案复查、答复工作进行监督的同时,通过律师的“把关”,让当事人能更好信服、接受检察机关的处理决定。
当听完检察官、律师等多方的释法说理,申诉人逐渐认可了检察院的处理结果,任某也表示相信做出这一决定是公正、客观的,对嘉定区检察院认真负责和律师、人大代表热心细致的工作态度表示满意。
在公开答复会后,律师又积极为申诉人向嘉定区检察院申请司法救助。该院在了解被害人家庭情况后,及时受理申请,并决定给予一定救助款帮助被害人家庭重新开始生活。拿到救助款的任某握着检察官的手,连声道谢。
近年来,嘉定区检察院推进刑事申诉公开审查工作,经立案复查的刑事申诉案件均采取公开审查的方式做到案结事了,并邀请人大代表、律师、社会参评代表参与,使申诉人息诉服判,更好“以理服人”,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效果。今年以来,该院共办理3起刑事申诉案件,并全部通过公开答复的方式保证了案件的公开公正,刑事申诉“打开门”,老百姓感受到了实实在在的阳光检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