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一分院侦监处处长谢闻波:用铁证办铁案

01.09.2014  11:10
谢闻波近照

  每当查案遇到难题,谢闻波总是不自觉地捋捋头发。

  担任公诉人、侦监检察官、主任检察官这些年,40岁的谢闻波知道自己身上起了变化。有时照镜子,他会突然一怔---两鬓的白发怎么又多出一片,自己当年可是“最年轻的助理检察员”啊!

  有的工作,做久了就能驾轻就熟,但谢闻波却直言:“我不能,我没有一天是轻松的。”10年公诉人,他代表国家出庭指证犯罪,与形形色色的犯罪嫌疑人争锋相对;9年搞批捕,每起案件的时限只有7天,在一周里决定要不要发逮捕证。

  为人民的生命和自由把关,的确是轻松不起来。

  那么,作出生死攸关的判断,最重要的依据是什么?谢闻波用指节敲击着桌子:“证据,当然是证据!铁证如山!

  职业习惯令他养成这样的思维方式:不能被有效证明的事实等于不存在。于是,他用一份份铁证锁定犯罪,把每起案件都办成铁案。

   头盔“”出真相

  那起发生在浦东潘姚村的袭警案,一度社会反响很大。

  清晨5时45分,有村民向警方描述那可怕的一幕:“当时我还在睡觉,忽然听到一阵警笛声,拉开窗帘一看,看到两个人边喊‘打死他’边殴打民警,一人挥舞铁棒、一人拿着砖块。

  盗狗贼周某和王某,为了逃脱民警追查而行凶。第二天,两个人先后被抓捕归案。

  穷凶极恶的歹徒,在时任公诉人的谢闻波面前却换了一种面孔。周某一脸冤枉地辩解:“我只用砖块向他脸上打了一下。”而王某的供词一直在变,从“用铁棍打了几下头”变成“只用铁棍打了一下,而且是肩膀。”歹徒百般抵赖企图减轻罪责的同时,躺在重症监护室里的民警浑身插满管子,生命垂危。

  证据材料并不过硬。目击者言之凿凿,但限于时间和观察角度的限制,很难对犯罪全过程作出清晰描述。而一旦歹徒在法庭上避重就轻,将对检察机关指控犯罪很不利。这起案件中,只有收集的证人证言和痕迹物证“有序衔接”,才能完整证明犯罪过程。

  案发时民警戴的头盔,是这起案件的突破口。谢闻波调取这件重要物证,他发现,头盔上虽有裂痕,但里面却没有血迹。这说明,民警头上的“受钝器打击形成的带状伤痕”是歹徒打落头盔后继续敲头所至,头盔上的三处砖屑印也证明绝不止“打了一下”。两名歹徒显然是要把民警置于死地,应以“故意杀人”这项重罪提起公诉。

  谢闻波又赶到市公安局法医物证检验中心,他的推断果然被主检法医师确认。至此,人证和物证完全衔接。最终,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指控,以故意杀人罪将歹徒定罪处罚。

  这是他的办案逻辑:开庭时属“温和派”,有理有据指证,无需霸气外露;固定证据链时却无比犀利,运用“针尖对麦芒”的方式应对证据冲突,用一条牢不可破的证据链,消灭对抗,固本清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