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城出台新规提高环保行政执法可操作性

17.10.2015  12:04

  本市新出台《无组织排放废气(粉尘)环境行政执法操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加大无组织排放治理力度。日前,上海市环境监察总队与金山区环境监察支队联合对金山区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进行专项突击检查,两家涉无组织排放的企业,被当场要求立即停止生产和排放,并立案查处。

  依据《规程》:

  只要发现有“无组织排放行为”,无论是否存在超标或有其他环境影响后果,只要有行为发生的,即可依法予以处罚。

  这一规定提高了环境行政执法的可操作性,有利于加强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惩治。同时《规程》对环境执法的程序、取证等又提出了严格要求,环保部门经调查取证,依法决定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应当遵循一般处罚程序,较大数额罚款,应当履行听证程序,切实保障管理对象在调查活动中的知情权、陈述申辩权等合法权利。

  来源:新民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