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2015年度重点减排单位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要点》的通知

31.03.2015  18:38

沪环保总〔2015〕119号

城投(集团)公司、宝钢股份公司、上海石化公司、高桥石化公司、申能(集团)公司、上电股份公司、华能华东分公司、华谊(集团)公司、光明食品集团:
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十二五”工作方案的通知》(沪府〔2011〕108号)和市政府与各重点减排单位签订的“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的要求,为了确保完成2015年全市污染减排目标,全面完成 “十二五”污染减排工作任务,推进各重点减排单位污染减排工作,我局制定了《2015年度重点减排单位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重点减排单位要结合实际,根据本工作要点的要求,对照“十二五”污染减排目标责任书,全面梳理工程、管理、结构调整等减排目标,制定2015年污染减排工作计划,组织相关企业各司其职落实污染减排工作,确保完成年度目标和“十二五”各项减排任务。
2015年重点减排单位污染减排工作计划请于3月31日(星期二)前报送市环保局。
联系人:陈轶波
电  话:23116950
传  真:23115619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 2015年度重点减排单位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要点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3月23日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5年3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