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组织开展镇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专题培训

16.05.2017  14:21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2016〕37号,以下简称《意见》)和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有关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要求,稳步推进本市镇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市农委于5月9日至10日在松江区组织开展了镇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专题培训班。

市农委总经济师王国忠作开班动员,要求认清形势,充分认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通过培训学习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意见》精神、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特别是镇级改革的需要,提升农经队伍工作水平和质量的需要。

培训班邀请了农业部经管司、北京市农委、江苏省苏州市农办相关负责同志和专家进行专题辅导,解读中央文件精神,介绍各自改革经验和做法。浦东新区农委、松江区农委、长宁区新泾镇从实际操作层面作了交流发言。参加本次培训的有各区农委分管主任、集资科科长、农经站站长和2017年启动镇级产权制度改革乡镇的分管镇长、农经站长、经济科长等共约140人。

本次培训内容丰富、针对性强、兼具理论性和实践性。通过此次专题培训,培训人员充分认识了当前中央有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的新形势新要求,系统学习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相关的政策文件,政策理论水平提高,进一步增强了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的主动性和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