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农委开展设施设田财政性资产移交和管护资金使用指导工作

22.07.2016  23:24

根据本市设施菜田财政性资产管理工作要求,对已完成市级验收和结算的设施菜田财政性资产需及时办理移交工作。7月19日区农委财务科和蔬菜站相关人员,就2009—2010年度设施菜田到金泽镇和农业园区进行移交手续,并要求按照青浦区印发设施菜田财政性资产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做好资产专张登记,保证资产完整。同时,对市考核奖励和街镇按标准提留管护资金,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使用,不得用于设施保险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