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作物种子、林木种子生产经营实施“两证”合一
23.11.2016 22:06
本文来源: 农业委员会
今年9月,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区农委行政许可科相关人员认真贯彻落实,及时修改《办事指南》,将原先的《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合并为《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两证合一之后取消了注册资本和固定资产数额要求,减轻了企业许可负担,将大幅减少行政许可审批量。同时,此次修改之后,增加了“技术人员社保证明”材料,确保技术人员为该公司的正式员工,保障了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10月,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国家林业局令第40号《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合并为《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简化了办理程序,降低了准入门槛,《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从3年提高到5年。自两证合一之后,区农委行政许可科窗口严格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依法依规办理《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已审批发放13张。(区农委行政许可科 唐佳妮)
本文来源: 农业委员会
23.11.2016 2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