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核验和换发准印证工作的通知  

04.12.2020  11:58

沪新出〔2020〕71号

 

关于做好2021年度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核验和换发准印证工作的通知

 

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主办单位:

根据《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规范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定于2021年1月5日至8日开展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2021年度核验和换发准印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验内容

各单位对所办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编印情况要进行全面自查,并填写《2020年编印情况自查表》,填写内容要真实准确,不留空白。《2020年编印情况自查表》由主管单位、主办单位盖章。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具体整改措施:

1. 已经向读者征订收费的,必须全部作清退处理,并将清退清单复印件报市新闻出版局。

2. 在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上未标明“内部资料,免费交流”,刊登广告,冠以“**报”“**刊”等违规情况的,要提交整改后新出版的样本1册。

3. 擅自变更登记项目的要立即改正。确需变更登记项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变更主办主管单位和名称刊期属重大变更,由主办单位填写《上海市连续性内部资料准印证变更表》,并经主管单位同意盖章后,向市新闻出版局申请办理;变更其它项目的,由主办单位填写《上海市连续性内部资料准印证变更备案表》报市新闻出版局备案。

4. 未报送样本或样本不齐的,请在核验换证时将样本补齐送交。

经核验符合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编印规定的,将准予换取2021年度《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对违反内部资料编印有关规定的,将暂缓换证,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将不予通过审核,并注销《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

二、换证所需材料

1. 由主管主办单位盖章的《2020年编印情况自查表》;

2. 2020年《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原件);

3. 承印单位《印刷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 最新出版的2期样本;

5. 内部资料编辑人员需要参加当年培训的,请填写《上海市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编辑人员培训表》,换证时提交;

6. 有问题需要整改的,按整改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三、换证时间、地点

换证时间:2021年1月5日、6日、7日、8日上午9:30—11:15,下午2:00—4:00。

换证地点:绍兴路5号市新闻出版局一楼政务大厅。

四、换证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及时办理换证手续,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在上述时间核验和换证的,请事先电话预约其它时间到市新闻出版局传媒监管处核验和换证。换证不收取任何费用。

根据《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有关规定,对逾期一个月不办理换证手续的,原《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自动失效,予以注销。

 

联系人:王新平      联系电话:64370176转8504

 

附件:

1.《2020年编印情况自查表

2.《上海市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编辑人员培训表

 

上海市新闻出版局

2020年11月24日

 

相关附件:
        1.《2020年编印情况自查表》
        2.《上海市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编辑人员培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