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企业发布企业质量信用报告的通知的通知
10.09.2014 20:17
本文来源: 质量技术监督局
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各区(县)质量技监局、市质量技监局自贸区分局:
现将《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企业发布〈企业质量信用报告〉的通知》(质检办质函〔2014〕71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要求如下:
1.各单位要加强宣传引导,以“质量月”活动为载体,发挥企业质量主体作用,推动企业树立诚信意识、履行社会责任,按要求发布《企业质量信用报告》;
2.各单位于10月15日之前将辖区内企业发布的《企业质量信用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报送至我局质量管理处。
联系人:周志强、戴昇联系电话:54261097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企业发布〈企业质量信用报告〉的通知》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4年 8月25日
本文来源: 质量技术监督局
10.09.2014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