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中国自由贸易区司法论坛顺利召开 ——共话自贸区营商环境与司法保障
4月28日,由上海财经大学和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共同主办的第三届“中国自由贸易区司法论坛”在上海市人大培训中心召开。 本届论坛主题为“自贸区营商环境与司法保障”,来自最高人民法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法院,福建、广东等自贸区所在地人民法院的代表和上海经贸商事调解中心、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复旦大学、华东政法大学、武汉大学、上海财经大学的专家学者等百余人,围绕“自贸区营商环境与司法保障”主题展开研讨。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崔亚东、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张勇健、上海财经大学校长樊丽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立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委会副主任、浦东新区政府党组副书记严旭到会并致辞。
樊校长在致辞中首先肯定了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协同创新中心和自贸区法治研究团队所取得的成绩,上海财经大学法学学科在过去几年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希望法学院在今后能够继续团结协作做出更加辉煌的成绩。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张勇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陈亚娟、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立斌、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院长张斌、上海财经大学校长助理郑少华教授先后做主旨发言。郑少华教授以“竞争中立的司法考量”为题,提出竞争中立是自贸区的关键制度,竞争中立既符合国际经贸从自由贸易到公平贸易的新规则,又是国家治理现代化体系的需要,推动竞争中立需通过司法解释、案例、公益诉讼和个案判决等司法路径,其中典型案例包括反补贴、反倾销、不当监管、不当征税、反歧视等。
随后,与会人员围绕自贸区审判与法律适用、自贸区纠纷解决机制探索与思考两大专题展开研讨。法学院宋晓燕教授、葛伟军副教授分别就自贸区的金融监管问题、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等表达了各自的观点。与会其他学者还就商事调解、仲裁、专家证人等相关问题展开热烈研讨。
2014年至2015年,上海财经大学协同最高人民法院、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围绕自贸区建设重大战略部署,先后成立了自贸区司法研究中心、最高人民法院自贸区司法研究基地,开展了一系列的合作,在学术研究、社会影响以及人才培养等方面均取得丰硕成果。自贸区司法论坛已经进行到了第三届,前两届分别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建设与司法保障”和“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围与司法保障”为主题展开。在三届论坛中各界专家共同开展理论和实践探索,为自贸区司法保障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
(供稿:敖颖婕、付艳 供图:陈永良 编审:张勃欣 收稿日期:201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