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首个共享单车团体标准在沪发布 沪上共享单车逾百万辆
19.07.2017 12:12
本文来源: Sh.Eastday.Com
东方网记者王佳妮7月5日报道:上海市自行车行业协会今天发布共享自行车三项团体标准,包括三方面内容:《共享自行车第一部分:自行车》、《共享自行车第二部分:电助力自行车》和《共享自行车服务规范》。东方网记者获悉,此为全国首个行业自律性的团体标准,将于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
据上海市自行车行业协会介绍,起草小组按照审定结论,对三项团体标准进行了如下修改:1、共享自行车的定义改为“设计用于单人日常交通代步,采用互联网租赁方法,能实现公众共用的城市自行车”。增加了“采用互联网租赁方法”。明确了共享自行车的互联网属性。2、根据《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增加了共享电助力自行车服务对用户年龄要求应在16岁以上。3、减去了“报废车辆不允许进行拼装、修理后再投入市场”的内容。对报废零件的处理和再利用的权利和责任交由企业判断。4、再次核对了引用的国际、国外标准原稿,对标准进行了校正。5、对一些文字的叙述和编排,按照标准规定的格式进行了编辑性修改。
据了解,三项团体标准的初稿在2月6日完成,并发往起草小组成员单位。随后,上海协会分别在上海、天津召开了多次座谈会,征求对三项团体标准初稿的意见。在对初稿进行了多次修改后,3月下旬形成了三项标准的草稿。至4月25日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上海协会和天津协会共收到书面反馈意见16份,电子邮件反馈意见7份,网上社会反馈意见54份。
东方网记者从上海自行车行业协会获悉,自去年4月22日起共享单车出现,一年多来,上海市场上共享自行车已经超过100万辆。此前,上海市交通委已发布《上海市规范发展共享自行车指导意见(试行)》,对于各方责任、车辆投放、押金管理、信用互通等方面均有了较为明确的意见,并首次提出上海不发展共享电动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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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7.2017 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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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十部委联合发布共享单车新规 鼓励采用免新浪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