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出租车两套调价方案听证 等候费和超3公里单价将上调
上海市出租车将调价,明年1月9日,市发展改革委将就两套调整方案召开听证会。根据调价方案,低速等候费和超起租里程单价将上调。在两个调价方案基础上,途安出租车起租价将继续提高2元。本次运价调整不涉及英伦老爷出租车。
两套方案有何不同?
●方案一起租费由13元/3公里调整为14元/3公里,超起租里程单价由2.40元/公里调整为2.50元/公里;超运距加价距离由10公里起调整为15公里起,低速等候费由每5分钟计收一公里单价调整为每4分钟计收一公里单价。
●方案二起租费维持现行13元/3公里不变,超起租里程单价由2.40元/公里调整为2.70元/公里;超运距加价距离由10公里起调整为15公里起,低速等候费由每5分钟计收一公里单价调整为每4分钟计收一公里单价。
综合考虑乘客接受能力、车辆运维成本等因素,在上述两个调价方案的基础上,途安出租汽车起租价再提高2元。“燃油附加费”还将继续收取。
预期效果如何?
两个方案都优化了运价结构,使其更趋合理,并有利于出租汽车行业可持续发展。调整超运距加价距离为减收因素、调整低速等候费为增收因素,两项相加降低了营运收入;调整起租费或超起租里程单价为增收因素。综合以上因素,整体营运收入有所增加。根据营运监测数据测算,方案一每车次平均增加营运收入约1.41元,增幅4.7%;方案二每车次平均增加营运收入约1.60元,增幅5.3%。
对乘客而言,起租里程3公里内,方案一,乘客增加支出1元,方案二,乘客不增加支出。超过3公里后,两个方案对不同乘距乘客影响程度不同。按照营运监测数据,本市出租汽车每车次平均等候时间约为5分钟,方案一平均每车次增加支出约0.73元,方案二平均每车次增加支出约0.98元。夜间运价上浮标准不做调整,仍按照现行标准30%执行。
对行业而言,两个方案均能增加营运收入,提高驾驶员收入水平,改善企业经营状况,有助于提高行业服务质量,逐步满足公众个性化出行需要。此外,计价器调整费用由企业承担。
听证会有谁参加?
听证会由24名参加人员、3名消费者参加人替补人员和5名旁听人员组成。本次有效消费者报名人数为44名,消费者参加人和替补以及旁听人员都通过市消保委按照自愿报名、随机抽取的方式产生,并接受媒体监督,经由公证处公证;驾驶员参加人由出租汽车行业工会接受报名并随机抽取产生;专家学者参加人通过专业协会推荐产生;其他参加人员也都分别通过所在单位推荐产生。
相关部门解疑释惑
为何要调整运价
超运距加价不尽合理
从乘客角度看,超运距加价与乘客出行特征不相匹配。现行运价结构中,载客运距超过10公里部分,每公里加价50%。随着本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公众日常出行活动区域不断拓展,本市出租汽车服务范围由内环内逐步扩大至外环内,10公里以上返程空驶率下降,乘客反映目前的加价里程不合理。同时,营运监测数据显示,出租汽车平均运距从上世纪90年代约5公里增加至2013年的7.1公里,10公里以上车次占总服务车次的比例从不足10%提高到20%。
低速等候费标准偏低
从驾驶员角度看,低速等候计费标准与道路交通状况不相适应。现行运价结构中,低速等候费是在出租汽车驾驶员因车辆载客缓行或乘客要求停车等候时对营运收入减少的一种适当补偿。驾驶员普遍反映,城市道路拥堵时段明显延长、区域明显扩大,拥堵与非拥堵区域的单位时间营运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受此影响,在道路拥堵时段和区域从事营运活动的意愿下降。营运监测数据显示,在拥堵时段每分钟营收约为1.7元,低于全天平均值2.0元。
行业职业吸引力下降
出租车驾驶员普遍反映劳动强度大、安全营运要求高、工作条件艰苦,收入与劳动付出不相匹配。通过行业营运数据测算,驾驶员月均收入折算至平均小时收入约为22元。出租汽车行业需要符合从业条件的驾驶员提供客运服务,但行业从业吸引力逐年下降。本市出租汽车驾驶员资格考试报考人数从2009年的10050名下降到2013年的3538名。有意从业的驾驶员数量减少,对提升队伍整体素质造成不良影响。
成本加大企业有难处
近年来,受“镇保”转“城保”、社保缴费基数增加、车辆保险费用上升等多重因素影响,企业刚性成本逐年增加。成本监审数据显示,2009年至2013年,企业净利润由1518元/车/月下降至671元/车/月,降幅达56%。在成本费用不断上升的情况下,企业采取了压缩管理人员比重、缩减营运业务费用、降低驾驶员奖励标准等措施,对稳定服务质量产生不利影响。
此外,根据《上海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3-2017)》的要求,出租汽车须按规定定期更换三元催化尾气净化装置,企业成本还将增加。
上海出租车运价调整回顾
●1998年4月上海市出租汽车小型客车起步价统一为10元,桑塔纳车型起租里程由5公里调整为3公里,超起租里程单价每公里由1.80元调整为2元;夏利车型起租里程维持5公里不变,超起租里程单价每公里由1.40元调整为1.60元。
●2006年5月市区出租汽车小型客车起步价由每3公里10元调整为11元,超起租里程每公里由2元调整为2.10元;区域性出租汽车运价同步调整,起步价由每3公里8元调整为9元,超起租里程每公里由2元调整为2.10元。
●2009年10月市区出租汽车小型客车起步价由11元调整为12元,超起租里程每公里由2.10元调整为2.40元;夜间起步价调整为16元,每公里的单价从2.70元调整为3.10元。区域性出租汽车起步价由9元调整为10元,中型客车起步价由16元调至17元,超起租里程每公里单价同样调至2.40元。
●2011年7月市区出租汽车小型客车起步价从12元调整为13元,区域性出租汽车由10元调整为11元,并同步实施1元“燃油附加费”,起租里程、超起租里程单价和其他计费规则不作调整。方案实施后,市区出租车计价器日间直接显示14元,夜间18元,即乘客每乘次增加支出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