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放宽公积金贷款额度 购房者申请取消组合贷

11.04.2015  14:02

  陆女士今天一早来到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担保公司咨询。原来为了购房,陆女士前几天刚申请了由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构成的组合贷。得知公积金贷款额度放宽,陆女士想把原本商业贷款的部分由公积金贷款来替代。

  (市民陆女士说:商业贷款毕竟利率来得高 如果纯公积金贷款的话 给我减少压力 )

  新政规定,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个人和家庭公积金贷款上限调至50万元和100万元。缴了补充公积金的,上限再增10万元和20万元。也就是说,家庭公积金贷款上限最高能达到120万元。购买改善性第二套普通商品房,参照购买首套住房政策执行。而第二套不是普通商品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要适当下调。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金山区管理部主任王宙说:非普通住宅的话 要去掉20万 就是基本的80万加上20万 就是100万)

  记者还了解到,新政实施后,公积金贷款申请的条件依旧和原来一样,而且贷款额依旧为市民目前个人公积金余额的40倍。首套住房和低于五年房龄的二手房最长贷款年限仍为不超过30年。但是6年至19年房龄的二手房,公积金抵押贷款年限较原来又有所增加。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金山区管理部 主任 王宙 二手房以前超过五年的房产 年限都是15年 现在6到19年限的 我们调整为 贷款年限加房龄 不超过35年)

  具体详情市民可以登陆上海住房公积金网或拨打12329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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