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调整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改善型住房标准[图]

09.03.2016  09:02

原标题: 【重要信息】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请注意!

   重要信息

  根据2010年《关于调整2010年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的通知》(沪公积金[2010]57号)文件精神,现就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根据上海市统计局2016年2月29日发布的《2015年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至2015年年末,本市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35.5平方米。据此,本市购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家庭,现持有住房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调整为不高于 35.5 平方。

  二、 2016年3月1日 起,新受理的第二套改善型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此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