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首套自住房连缴半年可贷款

08.03.2015  11:39

  京华时报讯(记者刘雪玉)继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回应首套90平米以上自住房也可享120万贷款后,日前,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文称,将在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上给予支持。缩短申请贷款前要求足额连续缴存的时间,首套自住房连续缴存半年可贷款。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称,自2015年2月9日起,缴存职工购买自住型商品房且为首套自住住房的,比照政策性住房办理其贷款业务。由于住房公积金优先满足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贷款需求,此次重点支持缴存职工购买首套自住型商品房。

  主要惠民政策体现有两方面,一是在贷款额度上给予支持,缴存职工购买首套自住型商品房,最高可以申请120万元贷款;二是在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上给予支持,缴存职工购买首套自住型商品房,需满足政策性住房贷款的缴存要求,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申请贷款前6个月应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