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布有偿补课最严禁令 违规经查实一律先撤职调岗

19.12.2015  12:13
某培训机构内走出大量培训结束的在校学生,该机构曾号称聘请的是在校教师。 - 新浪上海
来源: n.sinaimg.cn
某培训机构内走出大量培训结束的在校学生,该机构曾号称聘请的是在校教师。

  东方网12月19日消息:在职中小学老师如果为学生进行有偿补课,经查实将可能被调离岗位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日前,市教委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将以“最严规范、最严检查、最严惩戒”为原则,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市教委鼓励师生家长实名举报,并公布统一监督举报电话(62555906)和举报邮箱( [email protected] )。同时,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还会相应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并由学校告知每位师生和家长。

   《通知》涵盖少年宫等机构

  《通知》所涉及的教师群体涵盖本市所有中小学、包括公办和民办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中等职业学校、少年宫(含少科站、青少年活动中心)以及教研室、电化教育等机构。

  如何界定“有偿补课”?《通知》中写明,是指在学校正常教育教学计划之外,利用课余时间、双休日、寒暑假和其他法定节假日,对学生开展有偿(收费)补习的行为。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礼品礼金等财物及其他不正当利益均属“有偿”范围。

  对学校而言,如存在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向校外培训机构提供、透露学生信息等,都属于违规行为;对教师而言,如存在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等行为,也都属于违规。

  据悉,本办法自即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