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 :贯彻落实《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 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和谐发展

17.09.2014  16:02

  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是中船集团下属的现代化大型造船骨干企业,现有职工1367人,劳务派遣工1011人,另有20多家外来工程承包单位的外包工近万人。公司自1999建厂以来,始终坚持“学习、创新、超越”的发展战略和“员工与企业共同发展”的价值理念,通过学习对标国际先进造船技术和管理理念,构建科技创新体系和推行绿色造船,走出了一条跨越式发展道路。公司2003年交付首条船舶产品,2005年起年造船总量和经济效益连续8年位居国内船厂之首。近年来,受全球经济持续低迷的影响,船市处于谷底徘徊。在应对挑战过程中,公司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推进深化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激发职工群众的劳动热情和创造精神,凝聚起攻坚克难的强大力量。

  一、公司职代会建立情况

  1、公司于2002年建立职代会制度,并与分工会设置对应,成立了职工代表小组26个。公司每年召开1~2次职工代表大会,总经理向全体职工代表报告上年度生产经营承接、产品开发、市场开拓、管理推进、职工实事及福利保障项目执行等情况,以及新的一年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企业发展展望等,并表决通过大会决议。

  2、公司现有职工代表155人。公司高度尊重劳务派遣员工的民主权利,2006年起公司吸纳劳务派遣员工进入职工代表队伍,目前共有6名劳务派遣职工代表。公司定期组织职工代表培训,开展民管工作交流,加强了职工代表队伍管理和建设,有效增强了职工代表的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在联系服务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和监督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3、公司把贯彻落实《条例》规定,作为新形势下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方针、促进企业和谐健康发展的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加强对《条例》宣传贯彻。公司党政领导班子多次开展学习讨论,深刻理解和掌握《条例》精神内涵和各项具体规定。公司领导班子认识到,贯彻《条例》对于促进劳动关系和谐、保障企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全体中高层管理人员、各职能管理部门必须带头严格执行。公司以多种形式组织职工代表、工会干部和管理人员学习《条例》,派出工会干部和职工代表参加上海市总工会、上海船舶工会举办的培训活动,并以举办报告会、专题讲座形式详细阐述和解读实施职代会制度对加强民主政治建设的积极作用,宣传职代会条例的法律强制力和重要意义。公司以《外高桥船讯》、内部OA网、部门宣传园地、知识竞赛活动等为载体,全面开展《条例》知识的宣传普及,提高了广大职工的知晓度,为公司贯彻落实《条例》营造了良好氛围。

  4、公司加强职代会和厂务公开制度建设,依照《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和《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范》的规定,结合多年来公司职代会工作和厂务公开实践,对公司《职代会实施细则》及《厂务公开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公司工会代表广大职工,与公司人事、法律及企划等职能部门就修订完善公司《职代会实施细则》及《厂务公开实施办法》等制度展开充分协商沟通,相关草案稿被发到各职工代表小组进行讨论,各方意见达成一致后,提交公司职代会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通过。修订完善后的职代会工作及厂务公开制度,既符合法规要求,也更细化规范便于操作,保障了公司职代会行使各项法定职权。

  二、履行职代会职权情况

  1、落实审议建议权。公司高度尊重职工的知情权,积极拓展厂务公开渠道,不断提高经营管理透明度。公司多年来坚持按年度、季度分别召开“经营策略发布会”,将重大发展规划、各阶段改革措施及重点目标向职工代表及各级管理人员报告,由大家审议发表意见。公司将企业发展动态通过内部OA网、企业报等平台及时向广大职工发布。每次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前,公司总经理《行政工作报告》等文件都先下发各职工代表小组审议讨论,听取修改意见。公司工会将职工代表意见和建议书面汇总并向公司党政主要领导如实反馈。每次职代会召开之前,公司都要召开党政主要领导与职工代表组长恳谈会,面对面地进行意见交换和协商沟通;职能部门领导认真听取职工代表们关注的热点、重点问题,及时作出回应解答或予以采纳。

  2、落实审议通过权。通过贯彻落实《条例》,各级领导干部依靠职工和依法办事的意识得到显著增强。公司以集体协商为基础,将涉及企业发展大局、事关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重要方案等全部提交职代会审议表决。近年来,公司职代会先后开展审议和投票表决通过了《集体合同》和《女职工特殊利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及《员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员工疗养体检管理办法》、《员工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劳务从业人员补充养老福利实施方案》、《年度员工薪资调整方案》、《终止住房基金和建立补充公积金方案》、《工伤事故处理办法》、《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细则》等一批重要制度和方案,切实维护了全体职工的合法权益。

  3、落实审查监督权。在每次职工代表大会上,公司都将年度职工培训经费提取、职工社保福利规定执行、业务招待费开支等情况向职工代表进行报告,接受职工代表的监督。公司组织职工代表参加各项民主管理监督活动,为维护职工职业健康和安全权益,职工代表定期带领志愿者去平台、船坞等生产现场,巡回进行“安康杯”劳动保护监督检查,查找隐患问题并通知有关部门落实整改。公司每年安排各职工代表小组对《集体合同》、《女职工特殊利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履约情况、厂务公开事项等进行监督,提高了职工的满意度。职工疗休养和体检工作的涉及面广、关注度高,公司于2013年起由安排职工代表成立专门小组,从制定方案、招标评标、实地考察、意见征集反馈等事项,全程进行管理和监督,取得了良好成果,获得广大职工普遍好评。职工代表还每周开展餐厅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和评价活动,对餐厅经营者加强管理和改善服务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4、落实民主选举权。公司按《条例》规定程序,选举公司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公司董事会现有1名职工董事,监事会有2名职工监事,他们代表职工认真履行了民主管理和监督职责。我公司是上市公司“中国船舶”的全资子公司,受到参股公司、独立董事以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监督,多元化的股权结构对科学规范地进行决策提出了严格要求。在工作中,职工董事向董事会充分表达了职工对公司管理提升、未来发展的关注和期望;职工监事在优化用工模式、完善分配机制等方面与公司领导进行了积极沟通。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在相关会议中,代表广大职工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在推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按规范讨论决定事项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5、落实民主评议权。公司认真落实职代会民主评议权,定期组织职工代表听取领导干部述职,参加公司领导班子及中级以上管理人员年度考评,对领导人员从思想作风、工作能力、廉洁从业、联系群众等方面开展评议,职工代表的评议意见被上级单位列入对我公司领导干部的年终绩效考核重要依据之一。2013年,公司有职工代表700多人次参加了中高层管理人员年度考核民主测评、中基层干部竞聘民主测评考评访谈,发表对考察评议对象的评价意见;有职工代表1200人次参加了干部晋升前听取意见,60人次参加各级职务竞聘的现场监督见证,确保了人才选拔任用的透明公正。公司设置了“党委书记信箱”和“总经理信箱”,建立了“职工来访接待日”制度,以增强干群联系,倾听职工心声,职代会民主评议有效推进了干部队伍建设。

  三、有关使用劳务派遣工和外包工的情况

  1、关于维护劳务派遣员工合法权益。公司认真贯彻执行《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及国家、上海市有关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的规定要求,有效维护了劳务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公司积极拓展劳务派遣职工成才发展通道,培育和选树了多名劳务派遣职工先进典型。近年来,公司先后培育了全国劳模、党的十八大代表洪刚,全国优秀农民工、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袁招娣,上海市劳模石小东、全国技术能手、上海市优秀农民工项勋等多名劳务派遣职工的优秀代表。

  公司历年来坚持“共建和谐企业,共享发展成果”理念,将劳务派遣员工视为企业大家庭的平等成员,积极推进同工同酬、同建共享。公司不断加大劳务派遣职工关心激励力度,实行劳务派遣职工在工作条件、体检疗养、岗位薪酬、培训教育、职务聘任、劳动保护等方面同正式职工享受相同待遇。目前劳务派遣职工骨干与公司正式职工一样,享有补充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等福利待遇。2012年以来,有130多名表现优秀的劳务派遣职工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身份转为正式职工。公司高度尊重劳务派遣职工的民主政治权利,对劳务派遣职工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十分重视。经过持续努力,劳务派遣职工的聪明才智和工作热情得到充分发挥,队伍保持和谐稳定。今后工作中,公司要继续贯彻《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及有关劳动法规要求,进一步做好维护劳务派遣职工合法权益的工作。

  2、关于推进外包队民主管理。我国各造船企业都有众多的外来工程承包单位(外包队)的职工(外包工)在进行生产作业,他们大多来自外省市经济欠发达农村地区,文化和技能素质不一,工作和生活面临的困难问题较多。公司认真贯彻全总、市总的要求,从2005年开始逐步推进外包队组建工会,发动外包工参加工会组织。目前在公司有23家外包队成立了工会,外包工入会率在90%以上。公司督促指导各外包队工会成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小组,受理职工合法维权诉求,在化解矛盾、调解争议方面起到了一定作用。

  公司采取积极措施,通过举办“农民工业余学校”,出资组织数百名外包队班组长参加市总工会、上海电大举办的班组长EBA培训,安排师徒结对“传帮带”等,推动和帮助农民工提高文化和技能素质。公司信访、人事、法律、工会等部门认真接待和帮助调解农民工劳动争议,“进城务工人员帮困基金”每月审核发放困难农民工补助,公司2007年起每年举办“8.8为农民工服务日”系列活动,“送文化、送健康、送法律、送清凉”深受农民工兄弟的欢迎。公司督促各外包队执行劳动法规,定期抽查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并督促落实职工高温补贴发放和综合保险缴纳。公司在岗位管理中淡化用工身份区别,将外包工骨干充实到公司质量检验、现场管理、生产设计等重要管理或技术岗位。2014年春节前,公司租借大巴120多辆次,将5500多名外包工分别送回江苏、安徽、山东、湖北、河南等省的数十个县市的家乡与家人团聚过年,并为农民工节后返沪报销车票。公司想方设法安排“探亲房、夫妻房”宿舍,满足了外包工骨干的差异化居住需要。

  外包队职工既是现代造船生产不可缺少的劳动力,又是因易与老板产生纠纷矛盾及劳动争议从而产生不稳定因素的群体。外包工数量庞大且作业区域分布在船厂区域,外包队老板是否规范管理依法办事,农民工合法权益能否得到有效维护,与公司造船生产能否正常稳定密切相关。各外包队都是独立的企业主体,但在贯彻《条例》及执行工会法规方面,还是缺少内部推动力和外部制约力。在公司与外包队之间没有隶属关系的情况下,如何督促和推动外包队建立职代会和开展民主管理,有待在实践中研究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