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亨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依托职工民主管理平台 促进企业和谐健康发展
上海亨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9月,原为合资企业,2008年因转型发展需要,由亨通集团进行全资收购成为亨通集团子公司。上海亨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原本主要从事宽带传输接入设备、光电子产品、通信用光电缆的生产销售,自2010年起,受到线缆业“光进铜退”的影响,逐步转型为以技术研发为主体的高新技术企业,并于2013年底撤除了原光缆车间。公司现有员工218人,其中劳务派遣工61人。自2007年公司工会成立以来,深入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在坚持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建立健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机制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落实了职工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各项权利,使公司劳动关系更加和谐,促进了公司可持续跨越式发展。近年来随着公司不断的转型发展,依托职工代表大会的平台,在企业和职工之间发挥了良好的桥梁纽带作用,通过公开透明的双向沟通,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同时更促进了企业的和谐健康发展。
一、贯彻实施《条例》的基本措施及企业民主管理情况
公司自2007年成立工会以后,同步建立了职代会制度。今年,公司通过“两会合一”形式选举产生了54名正式职工代表,其中女职工代表26人,劳务派遣工6人。公司工会作为职代会的日常工作机构,切实履行各项职责,按实际要求组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代表大会,并以贯彻实施《条例》为契机,认真落实职代会各项职权,加强职代会制度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企业的民主管理水平。
1、积极落实职工在企业中的主体地位
公司紧紧依托职代会平台,始终坚持将公司的发展规划、组织决策、基建方案、技术方案等生产经营重大问题提交职代会讨论,充分听取职工的意见、建议,有效落实职代会的审议建议权。公司还通过每半年一次的合理化意见征集活动,组织公司全体职工积极参与,就企业的生产经营、科技创新、工资福利以及生产生活情况等各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将其进行分门别类,安排到具体责任部门,督促落实改进或释疑。同时还对职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进行评选嘉奖,充分调动职工参与的热情,支持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营造职工与企业共谋发展的良好氛围。
2、积极构建劳资双方的沟通协商平台
公司建立职代会制度后,同步建立了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逐步健全了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在劳资双方签订的工资集体协议书中明确规定员工工资每年增幅不得低于5%,目前公司员工每年工资实际涨幅达到5%到10%。同时,集体合同中对员工的福利、保险、奖励等各项事宜也作了明文规定,特别保证了劳务派遣工的同工同酬,切实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公司还将职代会制度与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有机结合,在每两年一次的集体协商中,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将集体合同草案下发给职工代表充分听取修改意见和建议,并将修改后的集体合同草案经职代会无记名表决通过方才有效,有效落实了职代会的审议通过权。此外,公司还制定了《上海亨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工资集体协商规定》,形成了职工代表对工资集体合同履约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度,不断提高工资集体协商的质量和水平。
2013年9月,公司接到集团要求尽快剥离原光缆生产车间,在向员工说明了情况之后陆续开展了相关工作。公司早从2011年起,为了企业转型做准备,就开始逐渐安排原车间员工进行培训转岗,此次应撤离工作的要求,更是加快了员工培训转岗的步伐,部分劳务派遣工也按流程退回了所在劳务公司由其另行安排工作。当然,在此期间,也有部分员工不理解、不配合公司的相关工作,出现了抵抗情绪。公司人资部得知消息之后,迅速与工会取得联系,并向上级工会反映了员工的确实情况,取得了上级工会的支持。公司还专门召开了三届二次职代会,专项处理、协调相关事宜。经过全体职工代表的举手表决,在公司对原车间员工安置安排的决定中达成了一致,并在公平公正公开的环境下,根据《劳动法》相关条例,合法合理处理了个别员工的违纪行为。经过几个月的沟通与处理,目前已经平稳过渡,原车间部分劳务派遣人员经过再培训后安排到光器件部门工作,合理的人员调整为公司今后的转型奠定了良好的基础。通过这次的事件,也让我们公司领导认识到,有时站在领导层、管理层和决策者的立场上,是无法与基层员工有良好的沟通的,而是要放到工会平台、职工平台,让员工自主参与了解公司经营决策和制度,才能让员工做到自主管理。员工的自主管理,实际也是公司的自主管理,这样员工和公司在相互的作用下无形中达到了一致的步调,促进了相互的发展。
3、积极营造公开透明的民主监督氛围
公司于2013年,按照《公司法》的规定,通过职代会民主选举产生了职工监事,努力发挥职工监事对公司内部管理的民主监督作用。公司还每年将职工教育培训、职工文体活动、职工援助帮困等经费使用情况向职代会作报告,并在公司公开栏中进行公示,切实维护职工的知晓权。近年来工会每年用于员工培训的费用近10万,包括外训、聘请外校讲师、外训后转内训等多种形式,培训覆盖率达到100%,人均标准课程学分73.13分,人均年度受训时间79.36小时;用于帮助困难员工扶贫的费用为6万多元,组织员工开展各种活动如羽毛球、游泳、足球等的费用每年达8万多元,用于员工生日慰问、婚庆体检及生病慰问的费用每年约5万元。其中2013年,公司一名年仅23岁的女员工罹患急性白血病,公司在业绩下滑的情况下,工会专项拨款20万元给予资助医疗费用,并组织人员捐款近60万元。另外,公司组织职工代表和工会委员,配合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一起对工会费用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使之透明公开,确保每项费用都落到实处。
4、积极推动职代会制度的规范化建设
2011年5月《条例》正式颁布实施后,公司先后完善并下发了《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职代会专门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定》、《职工代表大会最佳提案奖奖励规定》和《集体合同监督检查办法》等制度文件,推进职代会工作规范化建设和职代会各项职权的有效落实。此外,职代会闭会期间,公司临时解决属于职代会职权范畴内的重要问题时,工会及时召开职代会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并向下次职代会报告予以确认。
近年来,公司在贯彻执行《条例》过程中遇到一些困难和不足,主要表现为:
一是公司职工代表、工会干部以及企业经营管理者对《条例》的认知程度仍然不够,由于工会干部是由中层领导或员工兼职担任,在日常工作中还需要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履职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
二是在实际操作中还存在不够规范之处,还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职代会提案工作制度、职工代表巡视检查制度等日常工作制度。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和打算
目前,闸北区正在开展非公企业“星级职代会”创建活动,我们作为本区唯一一家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将认真对照五星级职代会创建标准,拾遗补缺,不断完善本公司的职代会制度,进一步发挥职代会制度协调劳资关系、促进企业发展的积极作用。
(一)加强宣传引导,完善教育培训机制,进一步营造贯彻《条例》的良好氛围
一是进一步加强《条例》宣传的力度。通过板报、刊物、横幅等多种载体,进行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的宣传,营造出浓厚的学习贯彻《条例》的舆论氛围,引导企业经营管理者主动将职代会制度融入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体系,引导职工主动参与企业民主管理。尤其针对劳务派遣工问题,将通过人力资源部紧跟国家相关法律规定,逐步落实劳务派遣工转正的工作。二是创造条件帮助职工代表解决提高能力的问题。通过以会代训和专题培训等形式,从怎样当好职工代表入手,提高职代表参与职代会工作和民主管理的能力。从提案征集等环节入手,规范提案流程,使代表们做到懂政策、知民情、议民事,提高参政议政能力。通过在职学习、专题研讨、外出参观和考察等形式,不断汲取先进经验,增长他们的才干。
(二)加强制度整合,建立健全职代会日常工作制度,进一步提高职代会制度的规范化水平
一是进一步深化合理化建议活动,积极探索将全体职工分部门、分岗位工种,通过组团方式推动职工提出针对性、建设性更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提高合理化建议活动的质量和水平。并将合理化建议活动与职代会提案工作制度有机结合,认真把握职代会提案的操作程序,推动职代会提案的规范化建设。二是进一步深化民主监督检查制度。积极探索将现有的合理化建议跟踪监督制度、工资集体协商监督检查制度、职工教育等经费使用监督制度与职工代表巡视检查制度更好的有机结合,推动职工代表巡视检查制度的规范化建设。三是进一步推动职代会制度的日常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建立民主管理专门小组,并明确民主管理专门小组的各项职能,加强职代会闭会期间的日常管理。四是进一步推动建立职代会质量评估制度。以公司参加本区五星级职代会创建活动为契机,通过建立健全职代会质量评估制度来提升职代会的质量和水平,并进一步健全完善职代会各项日常工作制度。
最后,在今后的工作中,上海亨通将本着“统筹兼顾、规划全局、突出重点、整体推进、跨越发展”的原则,要将工会工作、厂务公开工作作为日常工作,要求各级各条线领导、负责人继续贯彻学习《条例》,并紧跟企业主体发展的方向,继续实现作为企业和员工之间沟通桥梁的重要作用,尤其在企业实行进一步精益化、科技化生产模式的情况下,公司主体的经营方向需要得到工会的及时跟进和支持,通过职代会平台,加强各方面的沟通,稳定员工队伍,普及《条例》的各项相关知识,让员工自主自发地实现自身权益,只有员工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让员工意识到自身利益与公司利益息息相关,公司的利益才会得到员工的拥护,才会得到更长久的发展。所以将工会的作用在基层企业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是我们上海亨通乃至我们所有民营企业最大的终身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