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正官庄六年根商业(上海)有限公司使用防伪技术产品准予备案的通告
21.08.2014 16:33
本文来源: 质量技术监督局
根据《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27号令)及《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质检质〔2003〕246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正官庄六年根商业(上海)有限公司提交的防伪技术产品使用备案材料符合备案条件,准予其防伪技术产品使用备案,备案产品名称为塑膜揭刮双效防伪标识,使用该防伪标识的商品为高丽红参(天字、地字、良字),起用时间自2014年3月1日至2017年2月28日,其防伪技术特征及鉴别方法为:1.揭开防伪标签表层后,介质揭起膜层上的防伪标签图案,条形码及彩色防伪码全部留于被贴物上,不能整体转移走,防伪标签无法重新复制;2.微缩字体,在标签五分之一处有微缩字体,放大后显示KOREAN RED GINSENG;3.Logo位置采用物色荧光红;4.挂掉涂层,防伪码辨别真伪。
特此通告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4年8月12日
本文来源: 质量技术监督局
21.08.2014 1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