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实施5周年,码头(航道)中心高度重视,根据上级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控烟宣传执法活动。
一是以标语横幅为载体进行宣传。在中心的积极发动下,港口企业特别是港口客运站,积极投入到了控烟宣传活动中。5家港口客运站悬挂了“认真贯彻落实控烟条例,轮渡公共场所全面禁烟”等宣传内容的横幅;12家以电子屏幕滚动显示控烟标语,6家张贴了控烟宣传画,4家以黑板报形式进行控烟宣传的形式进行宣传。各港口客运站均在指定区域和醒目位置张贴禁烟标识,公示监督电话。
二是以发放控烟宣传单的形式进行宣传。在上海市轮渡有限公司东昌路轮渡站,中心执法人员及轮渡站工作人员通过发放控烟宣传单的形式,向过往群众宣传吸烟的危害,倡导市民“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大家共同营造健康、清洁、无烟的社会环境”。本次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及轮渡站工作人员15人次,发放控烟宣传单100份,取得了良好的控烟宣传效果。
三是各监督站结合日常检查,开展对港口客运站控烟执行情况的执法监督检查。对照《条例》规定的禁烟场所所在单位的控烟职责,中心进行了5次综合检查、16次控烟工作专项执法检查,32次巡查。先后共出动106人次,检查53家次港口经营企业,重点检查客运(轮渡)站的控烟落实情况,包括是否能对在禁止吸烟区域内的吸烟者进行劝阻、禁烟标识的设置是否醒目规范、候船室和引桥上是否有烟蒂等。 通过本次控烟宣传执法活动,不仅提高了《条例》在乘客中的知晓度,也增强了港口经营人贯彻控烟宣传与管理的责任意识,控烟状况得到切实改善。
下一步,中心将通过深入法制宣传和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进一步提高个人和港口经营企业对控烟责任的认识,营造良好的港口客运环境秩序。
(码头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