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土壤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宣贯培训会顺利召开

26.07.2016  02:06

  为加强本市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土壤环境保护管理,落实国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本市土地新政要求,2016年6月13日市规划国土资源局与市环保局联合印发《上海市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土壤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在全国率先将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治理修复要求纳入土地全生命周期管理的储备、出让、收回、续期等各环节。《办法》指出,市、区(县)规划土地管理部门和土地储备机构将通过土地出让合同、土地储备协议落实土壤环境调查评估与治理修复责任,在土地储备、出让、收回、续期等环节,书面征询环保部门关于场地土壤环境状况的意见,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将联合市环保局逐步建立区域性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立数据库并实现信息共享。

  近日,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和市环保局联合召开《上海市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土壤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及配套技术指南宣贯培训会,各区县环保局、规土局,相关委托派出机构,市、区土地储备机构参加培训。会上,市环保局和市规划国土资源局相关部门分别对管理办法进行了解读,明确了相关管理要求,并解答了参会人员提出的问题。宣贯培训会的召开提高了参会人员土壤环境保护的思想认识,明确了土地全生命周期管理中土壤环境保护的相关要求,有力促进了管理办法的落地执行。下一步,将跟踪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针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完善相关管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