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68名全国劳模先进工作者将获表彰

27.04.2015  09:30

  2015年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表彰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大会将于4月底在北京隆重召开,拟表彰2968名全国劳动模范和全国先进工作者。26日,大会筹委会办公室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介绍了此次评选表彰工作的相关情况。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3月27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对评选表彰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经过初审和复审,4月17日至21日,对拟表彰人选在人民日报、人民网、新华网等中央媒体进行了公示。

  据介绍,拟表彰人选都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扎实的群众基础、突出的工作业绩和广泛的社会影响。其中11名人选曾获得全国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称号;绝大多数人选曾获得过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此次表彰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工作一线,面向经济社会发展的各条战线,面向社会各个阶层,特别要保证工人、农民在推荐人选中有较大比重;明确东部农民工较多的省市,应有一定数量的跨省市工作的农民工;提出妇女和少数民族人员应占一定比例。

  此外,从年龄结构看,40岁以下的574人,41岁至60岁的2315人,61岁以上的79人。年龄最大的79岁,年龄最小的23岁。从文化程度和专业技术结构看,专科及以上人选2259人;有专业技术职称的1484人,其中两院院士16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190人、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6人,具有高级职称的1024人;技师、高级技师等高等级技术工人445名,比上届增加121名。

  据介绍,筹委会严把初审关,审核各项比例是否符合要求,特别是县处级领导干部比例、企业负责人的比例和农民工的比例;严把复审关,审简历、审事迹、审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推荐意见、审各相关部门的审核意见;严把公示关,看推荐人选是否经过了“三级公示”,特别是在省级公示和全国公示中有群众举报的,严格按照程序处理。在推荐评审工作中,筹委会利用互联网技术、各有关部门的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等,对拟表彰人选进行了认真核查。

  来源:解放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