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20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问题解答(一)

18.10.2019  14:50
关于上海市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沪财会〔2019〕46号)    1. 问:今年考试报名的方式、时间和网址是什么?   答:2020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继续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付费,报名网站为上海财政网(www.czj.sh.gov.cn)。第一阶段报名自 2019年11月18日10:00开始至11月22日24:00结束,第二阶段报名自2019年11月27日10:00开始至11月30日24:00 结束。报考人员也可关注“上海财政”微信公众号,以便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后,应先查看报名流程和报名要求,然后再按要求操作。报考人员注册报名后,请务必牢记报名注册号和密码,以便查询和修改信息、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    2. 问:什么是无纸化考试?   答: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初级资格考试全面进行无纸化考试的要求,2020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全部实行无纸化考试。   “无纸化考试”是指在考试时无纸质试题本和答题卡,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报考人员只能使用鼠标或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答题的考试方式。    3. 问:什么是报名告知承诺制?网上报名承诺如何操作?   答:为加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及会计诚信体系建设,本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即报考人员应承诺完全符合文件所规定的报名条件,并对所有承诺事项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责任。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本市考试管理机构将采取多种形式对考试合格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复核,并进行公示。报考人员应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先签署承诺书,再依次按流程报名。    4. 问:报考人员因提交不实信息、伪造报名资质资料等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或明知不符合报名条件而报名,以及考试违规违纪的,将承担什么后果?   答: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报名条件签署承诺书。对于提交不实信息、伪造报名资质资料等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或明知不符合报名条件而报名的,取消其考试成绩,并将相关事项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库。   报考人员存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考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考试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和处理意见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rsj.sh.gov.cn/spta.shtml)公示。   考试结束后,全国会计考办和本市考试管理机构还将采用技术手段并组织专家进行雷同答卷的甄别和判定。对认定为雷同答卷的,按规定给予成绩无效处理,涉及违纪作弊的按相关规定追加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身份证件;提供或使用无线电设备等作弊器材;提供或买卖试题、答案;组织或协助组织作弊等均属犯罪行为,处以拘役、管制、罚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5. 问: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为什么要进行会计人员信息登记?如何登记?何时登记?   答:为了加强会计人员管理,建立和完善会计人员信用档案,做好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登记管理工作,根据《会计人员管理办法》、《会计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办法》、《关于加强会计人员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及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进行会计人员信息登记。本市会计人员信息登记的相关要求详见上海财政网“热点业务-会计人员信息登记”栏目(http://www.czj.sh.gov.cn/zys_8908/bsfw_9071/bszn_9072/hjhjcyzg_9073/201904/t20190415_180189.shtml)。   为避免影响报考人员资质复核,报考人员应在考试前完成会计人员信息登记。    6. 问:对报考人员的学历有何要求?   答: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高中学历”包括完成普通高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教育后取得的学历。    7. 问: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报名参加考试有何要求?   答:根据财政部、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00〕11号)的有关规定,对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应具备相应级别报名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证明材料。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在本市报名的,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或学籍所在地应在本市。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应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8. 问:考试属地化管理有何要求?   答:根据国家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的要求,具有本市户籍(或在本市普通高等院校在读学习)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或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计算时间为2017年11月至2019年10月),且符合其他报名条件的人员方可在本市报名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
关于上海市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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